关于宁东基地非现场执法项目代建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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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东基地非现场执法项目代建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参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宁东基地非现场执法项目代建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宁东基地非现场执法项目代建单位

(二)建设单位: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三)运维地点:宁 (略) 7号企业总部大楼A座

(四)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研究阶段提出项目建设的规模、功能要求,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办理报批手续。根据项目需求选择合适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商,并进行合同洽谈与签订。协助办理项目的立项手续,包括编制项目立项申请书、提交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2.组织项目招投标,依法进行招标活动,确保选择优质合作伙伴。同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履行和全过程管理。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监督项目成员按计划执行工作,及时调整进度安排,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制定和执行项目的安全管理计划,包括工地的安全设施和培训、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控制等,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安全可靠。负责项目的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编制项目预算,监控项目成本,进行费用核算和支付,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利用。

3.协助组织项目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验收,以及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项验收工作。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手续。负责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保存和整理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以备后续使用。

4.与项目各方进行密切的沟通与协调,包括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的沟通和交流,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矛盾。

5.对信息化系统的全生命周期,包括信息化系统的需求接入、开发(含集成测试)、验收测试、上线、运维、迭代维护各环节进行技术指导,确保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工作。

6.遇重大灾害、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等使工程概算发生重大变化,代建单位负责整理相关资料、协助调整概算等事宜。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至项目验收。

二、比选文件及资格要求

提交比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比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 (略) 政府采购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具备良好的财务能力,提供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近2年内宁东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业绩合同5份。

7.企业最终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8.提供近7日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9.公司必须在宁东基地有固定办公地点,须有三名以上项目管理及实施人员,同时提供近三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10.其他优势。

三、报价

第三方服务机构,代建费用控制在项目总费用的2%以内。

四、参选须知

(一)文件提交:凡有符合本次公开比选要求的单位请于 (略) 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下午15: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宁东企业总部大楼A座911室)报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比选文件:

1.参选人提交*份比选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比选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并加盖公章,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受。

2.比选文件的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3.比选文件中要求加盖参选人公章或要求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均应盖章或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比选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五、公开比选

(一)比选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10:00

(二)比选地点:宁东基地管委会4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生态环境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比选,并邀请监督单位(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组成)及所有参与比选人参加。

(四)比选程序:

1.公开比选由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主持。

2.由监督单位检查比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报价,并经参选人或授权委托人确认签字。

4.由生态环境局邀请3名专家对各参选单位的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比选方法: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估法,得分最高者为最终中选单位。比选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签订合同。


附件:

1.比选代表授权委托书

2.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3.报价函

4.比选评分细则

附件下载:附件文件.docx

参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宁东基地非现场执法项目代建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宁东基地非现场执法项目代建单位

(二)建设单位: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三)运维地点:宁 (略) 7号企业总部大楼A座

(四)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研究阶段提出项目建设的规模、功能要求,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办理报批手续。根据项目需求选择合适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商,并进行合同洽谈与签订。协助办理项目的立项手续,包括编制项目立项申请书、提交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2.组织项目招投标,依法进行招标活动,确保选择优质合作伙伴。同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履行和全过程管理。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监督项目成员按计划执行工作,及时调整进度安排,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制定和执行项目的安全管理计划,包括工地的安全设施和培训、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控制等,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安全可靠。负责项目的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编制项目预算,监控项目成本,进行费用核算和支付,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利用。

3.协助组织项目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验收,以及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项验收工作。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手续。负责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保存和整理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以备后续使用。

4.与项目各方进行密切的沟通与协调,包括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的沟通和交流,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矛盾。

5.对信息化系统的全生命周期,包括信息化系统的需求接入、开发(含集成测试)、验收测试、上线、运维、迭代维护各环节进行技术指导,确保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工作。

6.遇重大灾害、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等使工程概算发生重大变化,代建单位负责整理相关资料、协助调整概算等事宜。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至项目验收。

二、比选文件及资格要求

提交比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比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 (略) 政府采购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具备良好的财务能力,提供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近2年内宁东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业绩合同5份。

7.企业最终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8.提供近7日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9.公司必须在宁东基地有固定办公地点,须有三名以上项目管理及实施人员,同时提供近三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10.其他优势。

三、报价

第三方服务机构,代建费用控制在项目总费用的2%以内。

四、参选须知

(一)文件提交:凡有符合本次公开比选要求的单位请于 (略) 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下午15: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宁东企业总部大楼A座911室)报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比选文件:

1.参选人提交*份比选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比选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并加盖公章,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受。

2.比选文件的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3.比选文件中要求加盖参选人公章或要求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均应盖章或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比选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五、公开比选

(一)比选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10:00

(二)比选地点:宁东基地管委会4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生态环境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比选,并邀请监督单位(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组成)及所有参与比选人参加。

(四)比选程序:

1.公开比选由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主持。

2.由监督单位检查比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报价,并经参选人或授权委托人确认签字。

4.由生态环境局邀请3名专家对各参选单位的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比选方法: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估法,得分最高者为最终中选单位。比选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签订合同。


附件:

1.比选代表授权委托书

2.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3.报价函

4.比选评分细则

附件下载:附件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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