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2024年9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铭传乡聚星片区乡村振兴新光文旅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铭传乡聚星片区乡村振兴新光文旅项目(重新报批) | ||
建设地点: | (略) 肥西县铭传乡新光社区 | ||
建设单位: | 肥西县铭传乡人民政府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桑蚕产业孵化器,主要建设智能养蚕厂、会议中心、乡建中心、 (略) 等及相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建成运营后智能养蚕厂可年养殖蚕7.2亿只,接待会议、游客可接待游客200人次/天。项目已取得肥西县发改委“关于铭传乡聚星片区乡村振兴新光文旅项目立项的批复”,项目代码:2105-*-04-01-*,本次桑蚕产业孵化器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利用现有构筑物进行改造,故本次评价对施工期环境影响不做分析。 运营期:(1)大气环境: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尾气引至1根20m高(厂房高度15m)排气筒(DA001)排放;2台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方式,燃烧废气合并经“SNCR+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尾气引至1根4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封闭;污泥压滤间封闭设置,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经通过生物除臭塔(TA003)处理,尾气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污水最大日排放量为67.258m3/d,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饲料熟化废水经UASB厌氧预处理;经预处理后废水与蚕盒浸洗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反冲洗废水、环保设施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调节+A/O+沉淀+调节+MBA),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以及铭传乡居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所有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进入深度处理(高效沉淀+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设计处理能力为70m3/d,总排口废水COD、氨氮、TP满足《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表2中标准,分别不超过40mg/L、2.0mg/L、0.3mg/L,经二次深度处理后入河排污口处出水COD、NH3-N、TP分别不超过20mg/L、1.0mg/L、0.2mg/L,其他因子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中较严值。 (3)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未孵化卵、病死蚕委托相关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一般性废包装袋、炉灰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气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性固废按要求集中收集,资源化再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按要求集中收集,送有处理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蚕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化学品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铭传乡聚星片区乡村振兴新光文旅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铭传乡聚星片区乡村振兴新光文旅项目(重新报批) | ||
建设地点: | (略) 肥西县铭传乡新光社区 | ||
建设单位: | 肥西县铭传乡人民政府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桑蚕产业孵化器,主要建设智能养蚕厂、会议中心、乡建中心、 (略) 等及相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建成运营后智能养蚕厂可年养殖蚕7.2亿只,接待会议、游客可接待游客200人次/天。项目已取得肥西县发改委“关于铭传乡聚星片区乡村振兴新光文旅项目立项的批复”,项目代码:2105-*-04-01-*,本次桑蚕产业孵化器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利用现有构筑物进行改造,故本次评价对施工期环境影响不做分析。 运营期:(1)大气环境: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尾气引至1根20m高(厂房高度15m)排气筒(DA001)排放;2台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方式,燃烧废气合并经“SNCR+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尾气引至1根4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封闭;污泥压滤间封闭设置,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经通过生物除臭塔(TA003)处理,尾气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污水最大日排放量为67.258m3/d,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饲料熟化废水经UASB厌氧预处理;经预处理后废水与蚕盒浸洗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反冲洗废水、环保设施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调节+A/O+沉淀+调节+MBA),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以及铭传乡居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所有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进入深度处理(高效沉淀+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设计处理能力为70m3/d,总排口废水COD、氨氮、TP满足《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表2中标准,分别不超过40mg/L、2.0mg/L、0.3mg/L,经二次深度处理后入河排污口处出水COD、NH3-N、TP分别不超过20mg/L、1.0mg/L、0.2mg/L,其他因子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中较严值。 (3)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未孵化卵、病死蚕委托相关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一般性废包装袋、炉灰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气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性固废按要求集中收集,资源化再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按要求集中收集,送有处理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蚕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化学品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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