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赫山区柳林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益阳市赫山区柳林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赫山区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 (略) 赫山区柳林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函》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 (略) 赫山区柳林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项目代码为2408-*-04-01-*。业主 (略) 赫山区水利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赫山区欧江岔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设计灌溉面积3.*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0.*亩,改善灌溉面积1.*亩。主要涉及渠首工程改造,骨干渠道清淤、衬砌、整修,新建及改造渠系建筑物等,其中渠首(水源)工程11座、泵站12处,干支渠(管)清淤、衬砌、整修40.283km,新建及改造骨干渠系建筑物34座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及管理设施、用水量测、灌区信息化建设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4936.*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投资。
五、建设期限:2025年9月至2026年4月。
六、本项目建设鼓励实行代建制管理,实行代建管理模式时请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
七、该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购置安装均依法招标。请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接此批复后,加快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专此批复。
(略) 赫山区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 (略) 赫山区柳林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函》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 (略) 赫山区柳林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项目代码为2408-*-04-01-*。业主 (略) 赫山区水利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赫山区欧江岔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设计灌溉面积3.*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0.*亩,改善灌溉面积1.*亩。主要涉及渠首工程改造,骨干渠道清淤、衬砌、整修,新建及改造渠系建筑物等,其中渠首(水源)工程11座、泵站12处,干支渠(管)清淤、衬砌、整修40.283km,新建及改造骨干渠系建筑物34座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及管理设施、用水量测、灌区信息化建设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4936.*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投资。
五、建设期限:2025年9月至2026年4月。
六、本项目建设鼓励实行代建制管理,实行代建管理模式时请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
七、该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购置安装均依法招标。请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接此批复后,加快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专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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