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双福新区K01-2/01、K02-2/01、/01、B12-1/03、/03等5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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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双福新区K01-2/01、K02-2/01、/01、B12-1/03、/03等5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江津区双福新区K01-2/01、K02-2/01、K03-1-1/01、B12-1/03、B12-5-1/03等5个地 (略) 江津区双福街道,调查红线范围占地面积约*.36平方米(约534亩),其中K01-2/01地块面积为*.73m2,中心经纬度为106.*°,29.*°,K02-2/01地块面积为*.34m2,中心经纬度为106.*°,29.*°;K03-1-1/01地块面积为*.28m2,中心经纬度为106.*°,29.*°,B12-1/03地块面积为*.89m2,中心经纬度为106.*°,29.*°,B12-5-1/03地块面积为*.12m2,中心经纬度为106.*°,29.*°;K01-2/01地块四周均邻农用地、K02-2/01、K03-1-1/01地块东邻南北大道南端,北邻恒大健康城,南、西邻农用地;B12-1/03、B12-5-1/03地块 (略) ,东临吾悦华府,西 (略) ,南邻福城大道。

K01-2/01、K02-2/01、K03-1-1/01地块一直为农用地、宅基地和鱼塘,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目前地块仍为农用地和宅基地。

B12-1/03、B12-5-1/03地块一直为农用地、宅基地和鱼塘,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生产活动。2014年~2015年大溪河河道整治工程对地块内沿河流护坡进行整治,边界区域存在挖方,并同期在地块西侧临近边界处建立项目部,于2022年拆除;2021年,B12-5-1/03地块计划建设游乐场,拔除农作物后进行内部平场,无外来土堆放回填,但由于规划问题游乐场未建设;2024年,B12-5-1/03地块为后续建设进行平场活动,将南侧高坡削平,在内部北侧、西侧低洼回填,无外来土石方进入,平场活动结束后地块闲置至今。

根据《 (略) 江津区双福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调查地块拟规划为商住用地、中小学用地、体育用地,K01-2/01、K02-2/01、K03-1-1/01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B12-1/03、B12-5-1/03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

本次调查以排查土壤环境质量为目的,在5个地块内共布设了30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送检土壤样品36个(不包4个平行样),土壤运输空白2组、土壤全程序空白样2组,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所有项目、表2中石油烃(C10-C40)以及pH;另在B12-1/03、B12-5-1/03地块内共布设38个土壤快筛点位,采用XRF和PID筛查了38个土壤点位,筛查因子包括砷、镉、铜、总铬、汞、镍、铅及有机物。

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送检土壤样品中各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同时也满足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另外,参考《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所有快速筛查土壤样品含量也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单位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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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双福新区K01-2/01、K02-2/01、K03-1-1/01、B12-1/03、B12-5-1/03等5个地 (略) 江津区双福街道,调查红线范围占地面积约*.36平方米(约534亩),其中K01-2/01地块面积为*.73m2,中心经纬度为106.*°,29.*°,K02-2/01地块面积为*.34m2,中心经纬度为106.*°,29.*°;K03-1-1/01地块面积为*.28m2,中心经纬度为106.*°,29.*°,B12-1/03地块面积为*.89m2,中心经纬度为106.*°,29.*°,B12-5-1/03地块面积为*.12m2,中心经纬度为106.*°,29.*°;K01-2/01地块四周均邻农用地、K02-2/01、K03-1-1/01地块东邻南北大道南端,北邻恒大健康城,南、西邻农用地;B12-1/03、B12-5-1/03地块 (略) ,东临吾悦华府,西 (略) ,南邻福城大道。

K01-2/01、K02-2/01、K03-1-1/01地块一直为农用地、宅基地和鱼塘,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目前地块仍为农用地和宅基地。

B12-1/03、B12-5-1/03地块一直为农用地、宅基地和鱼塘,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生产活动。2014年~2015年大溪河河道整治工程对地块内沿河流护坡进行整治,边界区域存在挖方,并同期在地块西侧临近边界处建立项目部,于2022年拆除;2021年,B12-5-1/03地块计划建设游乐场,拔除农作物后进行内部平场,无外来土堆放回填,但由于规划问题游乐场未建设;2024年,B12-5-1/03地块为后续建设进行平场活动,将南侧高坡削平,在内部北侧、西侧低洼回填,无外来土石方进入,平场活动结束后地块闲置至今。

根据《 (略) 江津区双福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调查地块拟规划为商住用地、中小学用地、体育用地,K01-2/01、K02-2/01、K03-1-1/01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B12-1/03、B12-5-1/03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

本次调查以排查土壤环境质量为目的,在5个地块内共布设了30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送检土壤样品36个(不包4个平行样),土壤运输空白2组、土壤全程序空白样2组,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所有项目、表2中石油烃(C10-C40)以及pH;另在B12-1/03、B12-5-1/03地块内共布设38个土壤快筛点位,采用XRF和PID筛查了38个土壤点位,筛查因子包括砷、镉、铜、总铬、汞、镍、铅及有机物。

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送检土壤样品中各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同时也满足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另外,参考《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所有快速筛查土壤样品含量也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单位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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