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改造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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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望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改造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候选人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博望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改造项目(EPC+O)

项目编号

皖E0-18-2024-*

标段名称

博望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改造项目(EPC+O)

标段编号

皖E0-18-2024-*-1

招标人

马 (略) 、 (略) 博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统一代码

2301-*-04-01-*、2312-*-04-05-*

最高限价

*.00元

代理机构

安徽 (略)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略) 雨 (略) 康泰佳苑12栋217-221室卞梦婷055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4/8/23

9:00:00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06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采购安装。合计总工期1095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运营期30年(具体时间期限见“运营协议”)。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 称

联合体牵头人:马鞍山 (略)

联合体成员: (略) 、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

运营资质: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 址

联合体牵头人: (略) 花山 (略) 1号

联合体成员: (略) 青 (略) 西二段56号附10号、 (略) 杨浦区 (略) 901号

投标价(元)

/费率(%)

*.00

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骞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陈骞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王健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川*8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川*8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JSZG0096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运营质量:保证运行稳定、安全,实现有关运营承诺及经济目标,对运营质量条件负责,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达到招标人考核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具体考核要求详见“运营协议”)。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卞梦婷;0555-*)。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办理流程公开

中标候选人

0天0小时54分

  • 提交申请
  • 服务系统

候选人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博望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改造项目(EPC+O)

项目编号

皖E0-18-2024-*

标段名称

博望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改造项目(EPC+O)

标段编号

皖E0-18-2024-*-1

招标人

马 (略) 、 (略) 博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统一代码

2301-*-04-01-*、2312-*-04-05-*

最高限价

*.00元

代理机构

安徽 (略)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略) 雨 (略) 康泰佳苑12栋217-221室卞梦婷055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4/8/23

9:00:00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06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采购安装。合计总工期1095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运营期30年(具体时间期限见“运营协议”)。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 称

联合体牵头人:马鞍山 (略)

联合体成员: (略) 、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

运营资质: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 址

联合体牵头人: (略) 花山 (略) 1号

联合体成员: (略) 青 (略) 西二段56号附10号、 (略) 杨浦区 (略) 901号

投标价(元)

/费率(%)

*.00

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骞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陈骞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王健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川*8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川*8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JSZG0096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运营质量:保证运行稳定、安全,实现有关运营承诺及经济目标,对运营质量条件负责,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达到招标人考核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具体考核要求详见“运营协议”)。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卞梦婷;0555-*)。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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