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陇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宅小区项目规划条件变更合并的公示
关于兰州陇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宅小区项目规划条件变更合并的公示
兰州陇 (略) 住宅小区项目位于七里河区E110# (略) 以东、T149# (略) 以北,总用地面积约123.18亩,分A(约6.331亩)、B(约38.268亩)、C(约15.713亩)、D(62.868亩)四个地块。在《 (略)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A、B地块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22%,绿地率≥25%,建筑限高100米;C、D地块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2,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
2021年7月7日,我局核发了B、D地块的《规划条件通知书》,B地块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0(可兼容商业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D地块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2(可兼容商业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
2024年3月27日,我局核发了A、C地块的《规划条件通知书》,A地块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9,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C地块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按照《 (略)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2022 (略) 规委会主任委员会(2022年第2次)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现建设单位委托甘肃省城乡规 (略) 编制了《规划条件合并专题论证报告》,申请变更(合并)A、B地块的规划条件。变更后A、B地块容积率≤2.99且地上计容建筑面积≤*.72㎡(可兼容地上商业建筑面积≤3826.77㎡),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并对建设项目各地块配建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筹优化;C、D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按有关程序将兰州陇 (略) 住宅小区项目规划条件变更(合并)事宜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书面反馈(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届满5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等证明该项目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12日
公示图纸:建设用地示意图
公示形式: (略) 自然资 (略) 站
建设单位:兰州陇 (略)
设计单位:甘肃省城乡规 (略)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城 (略) 127号)
联系电话:0931-*
兰州陇 (略) 住宅小区项目位于七里河区E110# (略) 以东、T149# (略) 以北,总用地面积约123.18亩,分A(约6.331亩)、B(约38.268亩)、C(约15.713亩)、D(62.868亩)四个地块。在《 (略)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A、B地块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22%,绿地率≥25%,建筑限高100米;C、D地块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2,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
2021年7月7日,我局核发了B、D地块的《规划条件通知书》,B地块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0(可兼容商业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D地块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2(可兼容商业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
2024年3月27日,我局核发了A、C地块的《规划条件通知书》,A地块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9,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C地块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按照《 (略)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2022 (略) 规委会主任委员会(2022年第2次)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现建设单位委托甘肃省城乡规 (略) 编制了《规划条件合并专题论证报告》,申请变更(合并)A、B地块的规划条件。变更后A、B地块容积率≤2.99且地上计容建筑面积≤*.72㎡(可兼容地上商业建筑面积≤3826.77㎡),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并对建设项目各地块配建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筹优化;C、D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按有关程序将兰州陇 (略) 住宅小区项目规划条件变更(合并)事宜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书面反馈(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届满5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等证明该项目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12日
公示图纸:建设用地示意图
公示形式: (略) 自然资 (略) 站
建设单位:兰州陇 (略)
设计单位:甘肃省城乡规 (略)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城 (略) 127号)
联系电话: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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