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胜华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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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胜华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发布时间:2024-09-04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胜华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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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嘉 (略)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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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胜华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海南 (略) "
(略) 嘉积镇万石村委会山潮 (略) 旁2号
海南 (略)
项目租赁该用地上所有附属物及配套设施,租赁面积为8241.52m2,包括单层钢结构厂房、办公室、宿舍、食堂及空地。除此,项目在地块内新建1栋单层钢结构厂房及配套设施, (略) 、泡沫垫生产车间。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规划,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如能按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保证治理资金落实到位,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也可减轻外环境污染源对本项目的污染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及《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
本项目租赁地块临近白石岭大道,周边电力、通讯条件良好,交通便捷,地理环境优越。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周边企业主要为东北侧琼海诚信和状堆场,主要销售机制砂、石料,北侧150m为建筑材料仓储项目,西侧40m为槟榔白果初加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生产废水、固废、粉尘、有机废气等污染物,无产生严重污染的企业。各企业排放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产废水仅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一般固废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弃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堆场采取洒水降尘,且采用防尘罩遮盖。因此,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较小。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加工行业,建设中的制约因素主要为项目西南侧450m的村民住宅,但只要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可将对村民住宅的影响降至最低。采取的措施如下: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生产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1#厂房内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等离子光氧一体机(低温等离子+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厂房内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对于无组织的粉尘及有机废气,建设单位应设置排气扇,加强车间内通风;噪声采取隔声、降噪、消声等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内,之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弃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在处理前应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妥善处置。综上,本项目与周边外环境相容。 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区域交通便捷,地理环境优越,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基本合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为4.17t/a。因此,建议本项目申请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VOCs:4.17t/a。总量控制指标最终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并确定来源。
本项目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西侧2.3km的万泉河,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海南省水质自动监测周报》(2024年第8期),万泉河汀洲(丹村)断面水质状况为优。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危废品管理,定期对危废品贮存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强化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加强操作人员的上岗前的培训,定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性。
发布时间:2024-09-04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胜华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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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嘉积镇万石村委会山潮 (略) 旁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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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租赁该用地上所有附属物及配套设施,租赁面积为8241.52m2,包括单层钢结构厂房、办公室、宿舍、食堂及空地。除此,项目在地块内新建1栋单层钢结构厂房及配套设施, (略) 、泡沫垫生产车间。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规划,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如能按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保证治理资金落实到位,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也可减轻外环境污染源对本项目的污染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及《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
本项目租赁地块临近白石岭大道,周边电力、通讯条件良好,交通便捷,地理环境优越。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周边企业主要为东北侧琼海诚信和状堆场,主要销售机制砂、石料,北侧150m为建筑材料仓储项目,西侧40m为槟榔白果初加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生产废水、固废、粉尘、有机废气等污染物,无产生严重污染的企业。各企业排放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产废水仅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一般固废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弃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堆场采取洒水降尘,且采用防尘罩遮盖。因此,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较小。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加工行业,建设中的制约因素主要为项目西南侧450m的村民住宅,但只要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可将对村民住宅的影响降至最低。采取的措施如下: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生产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1#厂房内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等离子光氧一体机(低温等离子+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厂房内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对于无组织的粉尘及有机废气,建设单位应设置排气扇,加强车间内通风;噪声采取隔声、降噪、消声等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内,之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弃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在处理前应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妥善处置。综上,本项目与周边外环境相容。 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区域交通便捷,地理环境优越,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基本合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为4.17t/a。因此,建议本项目申请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VOCs:4.17t/a。总量控制指标最终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并确定来源。
本项目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西侧2.3km的万泉河,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海南省水质自动监测周报》(2024年第8期),万泉河汀洲(丹村)断面水质状况为优。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危废品管理,定期对危废品贮存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强化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加强操作人员的上岗前的培训,定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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