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鑫露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S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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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鑫露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S2地块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苏鑫露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S2地块位于江苏鑫 (略) 厂区内东侧,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 (略) 93-16号,地块北至农场中心河;东至空地;南至 (略) ;西至江苏鑫 (略) 西侧生产车间。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约为8225m2(约12.3亩)。

本次调查地块可追溯年代至2017年为农用地,2017年江苏鑫 (略) 开始建设,2019年投产,江苏鑫 (略) 现正常生产。鑫露化工主要从事切削液、淬火介质、环氧树脂材料、改性环氧树脂以及副产工业盐的生产。本次调查S2地块为江苏鑫 (略) 厂区内部分区域,地块内主要为企业闲置的*类货物半露天堆场,以及*类仓库(包含危废仓库)区域,地块内构筑物虽均未拆除,但不涉及生产,无原辅材料、三废残留。

根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江海港区01单元规划,该地块后期规划依然为工业用地M3(为GB*中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及布点采样情况

2024年6月,江苏鑫 (略) 委托江苏 (略) 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单位于2024年6月起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江苏鑫露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S2地块以及周边企业历史生产活动可能对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特征污染物为pH、*苯、双酚A、环氧氯*烷、石油烃(C10-C40)、铅、锌、氟化物、氰化物、磷酸盐,需对调查区域进一步采样检测分析,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现状调查。
本次调查共设置土壤监测点7个(含1个对照点),地块共送检31个土壤样品,其中:1)采集28个土壤样品,送检28个土壤样品;2)现场采集3个土壤平行样,送测3个平行样,由江苏 (略) 进行分析。另外,采集3个平行样,送江苏格林 (略) 进行平行样分析。

本次调查共设置地下水监测点6个(含1个对照点),本调查地块共送检7个地下水样品,其中:1)采集6个地下水样品,送检6个地下水样品;2)现场采集1个地下水平行样,送检1个平行样,由江苏 (略) 进行分析。另外,采集1个平行样,送江苏格林 (略) 进行平行样分析。于2024年7月24日完成全部样品分析测试,2024年8月20日完成数据分析和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三、报告主要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中:土壤样品中砷、铜、铅、汞、镍、镉、锌检出率均为100%,六价铬均未检出,对照点与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值较接近,检出值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对照点土壤中苯、*苯、对间二*苯有所检出,检出值略高于检出限。土壤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调查地块内土壤石油烃(C10-C40)全部检出,对照点与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值较接近,检测值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检出值均不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江苏省地方标准)。

本次调查共采集6个地下水样品,本次调查共采集6个地下水样品,将地块和对照点常规污染因子浓度和与引用的标准值对比,参照点与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测值基本较接近,地块内除部分点位铁、锰、铝、氯化物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V类指标,其他检测因子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Ⅳ类指标。

毒理学指标中所有因子检测值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以及《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根据本次采样检测的结果,江苏鑫露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S2地块满足规划用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苏鑫露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S2地块位于江苏鑫 (略) 厂区内东侧,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 (略) 93-16号,地块北至农场中心河;东至空地;南至 (略) ;西至江苏鑫 (略) 西侧生产车间。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约为8225m2(约12.3亩)。

本次调查地块可追溯年代至2017年为农用地,2017年江苏鑫 (略) 开始建设,2019年投产,江苏鑫 (略) 现正常生产。鑫露化工主要从事切削液、淬火介质、环氧树脂材料、改性环氧树脂以及副产工业盐的生产。本次调查S2地块为江苏鑫 (略) 厂区内部分区域,地块内主要为企业闲置的*类货物半露天堆场,以及*类仓库(包含危废仓库)区域,地块内构筑物虽均未拆除,但不涉及生产,无原辅材料、三废残留。

根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江海港区01单元规划,该地块后期规划依然为工业用地M3(为GB*中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及布点采样情况

2024年6月,江苏鑫 (略) 委托江苏 (略) 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单位于2024年6月起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江苏鑫露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S2地块以及周边企业历史生产活动可能对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特征污染物为pH、*苯、双酚A、环氧氯*烷、石油烃(C10-C40)、铅、锌、氟化物、氰化物、磷酸盐,需对调查区域进一步采样检测分析,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现状调查。
本次调查共设置土壤监测点7个(含1个对照点),地块共送检31个土壤样品,其中:1)采集28个土壤样品,送检28个土壤样品;2)现场采集3个土壤平行样,送测3个平行样,由江苏 (略) 进行分析。另外,采集3个平行样,送江苏格林 (略) 进行平行样分析。

本次调查共设置地下水监测点6个(含1个对照点),本调查地块共送检7个地下水样品,其中:1)采集6个地下水样品,送检6个地下水样品;2)现场采集1个地下水平行样,送检1个平行样,由江苏 (略) 进行分析。另外,采集1个平行样,送江苏格林 (略) 进行平行样分析。于2024年7月24日完成全部样品分析测试,2024年8月20日完成数据分析和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三、报告主要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中:土壤样品中砷、铜、铅、汞、镍、镉、锌检出率均为100%,六价铬均未检出,对照点与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值较接近,检出值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对照点土壤中苯、*苯、对间二*苯有所检出,检出值略高于检出限。土壤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调查地块内土壤石油烃(C10-C40)全部检出,对照点与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值较接近,检测值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检出值均不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江苏省地方标准)。

本次调查共采集6个地下水样品,本次调查共采集6个地下水样品,将地块和对照点常规污染因子浓度和与引用的标准值对比,参照点与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测值基本较接近,地块内除部分点位铁、锰、铝、氯化物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V类指标,其他检测因子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Ⅳ类指标。

毒理学指标中所有因子检测值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以及《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根据本次采样检测的结果,江苏鑫露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S2地块满足规划用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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