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云海湾花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备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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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云海湾花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备案的公示

   (略) (略) 来文申请办理云海湾花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备案,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云海湾花园项目位于前海桂湾片区三开发单元03街坊,宗地号T201-0168。根据《 (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22-0001号)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前海地合字〔2021〕0005号),该宗地总用地面积*.3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容积率≤4.1,建筑覆盖率≤50%,建筑高度≤150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规定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其中物业管理用房400平方米,只租不售人才住房不少于*平方米,出售型人才住房不少于*平方米,其余为普通商品房)、商业*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3000平方米。机动车泊位数2200辆,自行车泊位数670辆。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住宅塔楼外立面局部山墙、窗槛墙、窗间墙等由真石漆调整为同色铝板,1栋D座局部真石漆调整为同色氟碳漆,2栋B座局部窗槛墙由格栅调整为同色铝板与穿孔铝板;1栋A座、1栋E座、2栋C座D户型的转角凸窗玻璃由三分隔调整为四分隔。裙房及幼儿园局部门、窗调整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8日)

  (二)公示地点:

  1. (略) 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 (略) 前海深港合作 (略) 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2.云海湾花园项目施工现场

  3. (略) 前 (略) 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 (略) 前海管理局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 (略) 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9月18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 (略) 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ttp://**.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 (略) 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报建立面图、修改后立面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略) 前海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

   (略) (略) 来文申请办理云海湾花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备案,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云海湾花园项目位于前海桂湾片区三开发单元03街坊,宗地号T201-0168。根据《 (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22-0001号)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前海地合字〔2021〕0005号),该宗地总用地面积*.3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容积率≤4.1,建筑覆盖率≤50%,建筑高度≤150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规定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其中物业管理用房400平方米,只租不售人才住房不少于*平方米,出售型人才住房不少于*平方米,其余为普通商品房)、商业*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3000平方米。机动车泊位数2200辆,自行车泊位数670辆。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住宅塔楼外立面局部山墙、窗槛墙、窗间墙等由真石漆调整为同色铝板,1栋D座局部真石漆调整为同色氟碳漆,2栋B座局部窗槛墙由格栅调整为同色铝板与穿孔铝板;1栋A座、1栋E座、2栋C座D户型的转角凸窗玻璃由三分隔调整为四分隔。裙房及幼儿园局部门、窗调整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8日)

  (二)公示地点:

  1. (略) 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 (略) 前海深港合作 (略) 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2.云海湾花园项目施工现场

  3. (略) 前 (略) 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 (略) 前海管理局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 (略) 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9月18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 (略) 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ttp://**.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 (略) 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报建立面图、修改后立面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略) 前海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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