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水务局关于公开申报2025年度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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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县水务局关于公开申报2025年度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项目的公告

临城县水务局
关于公开申报2025年度水土保持工程 以奖代补项目的公告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及水土流失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水土流失治理,促进我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临城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管理细则》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将申报2025年度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区地点

2025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临城镇、黑城镇、西竖镇、郝庄镇、石城乡、赵庄乡。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

自愿出资投劳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组集体、专业大户及其他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建设主体。

2、申报条件

建设主体应具备一定的水保工作基础,安全责任意识强,能为工作团队集体购买工伤保险,有管理团队能力,诚实守信,具备工程垫资能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近年来劳务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发展特色产业有潜力和实力。

单个建设主体工程项目总投资需在350--*元之间。

三、建设范围(奖补范围)

(一)奖补范围,包括以下工程内容:

1、工程措施:梯田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2、林草措施:水土保持林、经果林、种草;

3、其他措施:封禁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相关措施。

(二)以下措施或项目不纳入奖补范围:

1、设计容量*m3 及以上的塘坝以及其他实施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的工程措施;

2、水土流失治理效果不明显的生产经营性措施;

3、与水土保持关系不密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申报前已完成的项目和治理措施。

四、奖补标准

对不同的建设主体、治理措施、治理标准和治理成效,采取差别化的奖补政策。

对于没有经济收益的水保林、封育治理、谷坊坝、护地坝、截排水工程设施,奖补标准不高于结算价款的70%。

对有一定经济收益的梯田改造、经果林、水池水窖工程,奖补标准不高于结算价款的50%。

五、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后,工程建设主体对所完成的工程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向临城县水务局提交验收申请,并附建设内容(措施)前、中、后对比照片等相关材料。县水务局和县财政局按照合同及申报指南、验收标准等,及时组织验收。

六、申报程序

有意向的建设主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按要求填写以奖代补工程建设申报表(见附件),明确建设地点(水务局协助确定图班号或四界坐标,附现状照片)、建设内容、建设时间、申请资金奖补规模等内容,按规定程序报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工作站(详见《申报指南》)。

申报的建设主体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七、审核公示

县水务局采取技术人员审核、竞争比选等方式,确定项目建设主体,优先审定和推荐在本辖区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和建设主体。并在临城县 (略) 站、项目所在乡镇和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联系人:贾继宏 联系电话:0319--* *

附件:

1.2025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表

2024年9月4日

2025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南.docx

2025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表.docx


临城县水务局
关于公开申报2025年度水土保持工程 以奖代补项目的公告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及水土流失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水土流失治理,促进我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临城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管理细则》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将申报2025年度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区地点

2025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临城镇、黑城镇、西竖镇、郝庄镇、石城乡、赵庄乡。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

自愿出资投劳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组集体、专业大户及其他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建设主体。

2、申报条件

建设主体应具备一定的水保工作基础,安全责任意识强,能为工作团队集体购买工伤保险,有管理团队能力,诚实守信,具备工程垫资能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近年来劳务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发展特色产业有潜力和实力。

单个建设主体工程项目总投资需在350--*元之间。

三、建设范围(奖补范围)

(一)奖补范围,包括以下工程内容:

1、工程措施:梯田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2、林草措施:水土保持林、经果林、种草;

3、其他措施:封禁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相关措施。

(二)以下措施或项目不纳入奖补范围:

1、设计容量*m3 及以上的塘坝以及其他实施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的工程措施;

2、水土流失治理效果不明显的生产经营性措施;

3、与水土保持关系不密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申报前已完成的项目和治理措施。

四、奖补标准

对不同的建设主体、治理措施、治理标准和治理成效,采取差别化的奖补政策。

对于没有经济收益的水保林、封育治理、谷坊坝、护地坝、截排水工程设施,奖补标准不高于结算价款的70%。

对有一定经济收益的梯田改造、经果林、水池水窖工程,奖补标准不高于结算价款的50%。

五、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后,工程建设主体对所完成的工程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向临城县水务局提交验收申请,并附建设内容(措施)前、中、后对比照片等相关材料。县水务局和县财政局按照合同及申报指南、验收标准等,及时组织验收。

六、申报程序

有意向的建设主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按要求填写以奖代补工程建设申报表(见附件),明确建设地点(水务局协助确定图班号或四界坐标,附现状照片)、建设内容、建设时间、申请资金奖补规模等内容,按规定程序报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工作站(详见《申报指南》)。

申报的建设主体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七、审核公示

县水务局采取技术人员审核、竞争比选等方式,确定项目建设主体,优先审定和推荐在本辖区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和建设主体。并在临城县 (略) 站、项目所在乡镇和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联系人:贾继宏 联系电话:0319--* *

附件:

1.2025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表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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