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4日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拟对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锦江能源站段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9月4日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拟对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锦江能源站段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9月5日—9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1 | 锦江能源站段河道整治工程项目 | (略) 能源站侧,江滩公园下游约 700m,桂龙大桥上游约 300m,华楠半岛对岸 | 成都 (略) | 四川 (略) | 项目主要涉及对现有河道整治工程,锦江排洪总出口 (略) 南府河桥下游350m~ (略) 南延线府河桥下游 600m 段阻水严重的河段进行拓宽及疏导整治。另新建河道工程,锦江排洪总出口三期工程中尚未建设的一段,位于府河右岸,本工程全长 495m,对应 锦 江 排 洪 总 出 口 三 期 工 程 右 岸K2+457~K2+952 段。 | 建设期: 【废气】 主要为施工扬尘和燃油废气:1、选用低尘工艺,以减少粉尘产生量;2、 (略) 面等级、 (略) 面粉尘,定时进行洒水抑尘工作;3、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燃油;4、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5、于工程区配备洒水车,由专人负责洒水。减少施工期废气影响。 【废水】 施工生产废水:施工期间,主要为机械冲洗废水,通过集水沟汇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回用于车辆和机械冲洗; 施工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出水用于洒水抑尘。 【噪声】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行噪声和流动交通噪声:通过采用1、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对拌和系统等振动大的设备使用减噪槽、减振机座等;2、 (略) 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加强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3、优先选择先进、低噪声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4、建立隔声屏障、隔声罩和隔声间,并设置隔音操作车间;5、噪声值较高的施工机械尽量设置在室内作业;6、结合施工场地周边设置的施工围栏。 【固废】 施工期固废包括工程土石方余(弃)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1、施工期间产生的卵石土尽可能填筑在现状鱼塘及低矮处,废弃的土石方运送至天府新区附近填埋场;2、淤泥先堆放至岸边晾晒,充分滤水后,及时清运眉山附近有资质的淤泥处置单位;3、临时堆土及时回用、暂不利用的用彩条编织布、防风尘布进行遮蔽,禁止露天堆放,定期运至天府新区附近填埋场;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用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 运营期: 项目为河湖整治工程,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产生。 | / |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9月5日—9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1 | 锦江能源站段河道整治工程项目 | (略) 能源站侧,江滩公园下游约 700m,桂龙大桥上游约 300m,华楠半岛对岸 | 成都 (略) | 四川 (略) | 项目主要涉及对现有河道整治工程,锦江排洪总出口 (略) 南府河桥下游350m~ (略) 南延线府河桥下游 600m 段阻水严重的河段进行拓宽及疏导整治。另新建河道工程,锦江排洪总出口三期工程中尚未建设的一段,位于府河右岸,本工程全长 495m,对应 锦 江 排 洪 总 出 口 三 期 工 程 右 岸K2+457~K2+952 段。 | 建设期: 【废气】 主要为施工扬尘和燃油废气:1、选用低尘工艺,以减少粉尘产生量;2、 (略) 面等级、 (略) 面粉尘,定时进行洒水抑尘工作;3、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燃油;4、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5、于工程区配备洒水车,由专人负责洒水。减少施工期废气影响。 【废水】 施工生产废水:施工期间,主要为机械冲洗废水,通过集水沟汇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回用于车辆和机械冲洗; 施工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出水用于洒水抑尘。 【噪声】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行噪声和流动交通噪声:通过采用1、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对拌和系统等振动大的设备使用减噪槽、减振机座等;2、 (略) 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加强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3、优先选择先进、低噪声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4、建立隔声屏障、隔声罩和隔声间,并设置隔音操作车间;5、噪声值较高的施工机械尽量设置在室内作业;6、结合施工场地周边设置的施工围栏。 【固废】 施工期固废包括工程土石方余(弃)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1、施工期间产生的卵石土尽可能填筑在现状鱼塘及低矮处,废弃的土石方运送至天府新区附近填埋场;2、淤泥先堆放至岸边晾晒,充分滤水后,及时清运眉山附近有资质的淤泥处置单位;3、临时堆土及时回用、暂不利用的用彩条编织布、防风尘布进行遮蔽,禁止露天堆放,定期运至天府新区附近填埋场;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用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 运营期: 项目为河湖整治工程,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产生。 | / |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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