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浣溪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茶陵县浣溪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茶陵 (略) 建设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茶陵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陵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湖口镇(原浣溪镇)由义村 |
建设单位 | 茶陵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茶陵 (略) 位于茶陵县湖口镇(原浣溪镇)由义村,建成于1958年并投入使用;门诊综合楼于1997年10月29日建成,新增放射科、妇检科、儿检室、犬伤门诊等;住院楼于2000年10月29日建成,新增门诊输液室、化验室、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等;2021年7月23日新建公卫办公楼,新增预防保健科、接种室、公卫办、妇保办等。本项目地址自建起从未搬迁,不存在搬迁、重建等事项。本项目是政府主办的非营利 (略) ,是一家集医疗、保健、公共卫生为一体 (略) ,共设有30张病床,肩负湖口镇及相邻乡镇群众的医疗卫生及预防保健工作。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排水系统 (略) (略) ,雨水为自流, (略) (略) 。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医疗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委托湖口镇污水处理厂负责转运、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洣水。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备用发电机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式封闭设置,仅设置加盖的检查口,同时加强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恶臭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食堂风机、曝气系统等产生的设备噪声。在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尽可能远离附近居民点,并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可以确保营运期机器设备运转噪声厂界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4类(西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后按照协议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转移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茶陵 (略) 建设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茶陵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陵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湖口镇(原浣溪镇)由义村 |
建设单位 | 茶陵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茶陵 (略) 位于茶陵县湖口镇(原浣溪镇)由义村,建成于1958年并投入使用;门诊综合楼于1997年10月29日建成,新增放射科、妇检科、儿检室、犬伤门诊等;住院楼于2000年10月29日建成,新增门诊输液室、化验室、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等;2021年7月23日新建公卫办公楼,新增预防保健科、接种室、公卫办、妇保办等。本项目地址自建起从未搬迁,不存在搬迁、重建等事项。本项目是政府主办的非营利 (略) ,是一家集医疗、保健、公共卫生为一体 (略) ,共设有30张病床,肩负湖口镇及相邻乡镇群众的医疗卫生及预防保健工作。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排水系统 (略) (略) ,雨水为自流, (略) (略) 。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医疗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委托湖口镇污水处理厂负责转运、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洣水。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备用发电机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式封闭设置,仅设置加盖的检查口,同时加强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恶臭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食堂风机、曝气系统等产生的设备噪声。在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尽可能远离附近居民点,并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可以确保营运期机器设备运转噪声厂界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4类(西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后按照协议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转移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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