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玉环漩门湾生态修复和文旅设施提升项目─湿地公园栖息地修复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玉环漩门湾生态修复和文旅设施提升项目─湿地公园栖息地修复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玉环漩门湾生态修复和文旅设施提升项目─湿地公园栖息地修复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1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漩门湾生态修复和文旅设施提升项目─湿地公园栖息地修复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玉环漩门湾生态修复和文旅设施提升项目─湿地公园栖息地修复工程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负责人 | 赵洪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元 | ||
建设地点 | 玉环漩门湾湿地公园范围内 | 用地 | 新增用地0 |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保育区水鸟栖息地修复维护工程、河岸木桩保护、河道疏浚清淤工程、巡护栈道维修维护、水鸟栖息木桩、漩门湾湿地科研中心设备采购安装、鸟类实时监测点、鱼虾增殖放流、湿地水生植物群落构建净化水质项目科研、湿地植物修复配置工程、湿地科普宣教、网络维护、湿地公园规划修编及其它工程。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位于玉环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内,湿地公园内部主要为湿地管理办公场所和科普馆,无居民、小区等分布。经调查,本项目湿地公园边界周边200m范围的大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略)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小青村居民点。地表水体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工程涉及的湿地公园内的支流以及上下游,主要河道有漩门港及同善塘河等。 项目不设置施工生活办公区,施工期岸上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借用最近的湿地公园内场馆厕所,船上人员生活污水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以免污染附近水体。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施工期: (1)废水产生环节分析 ①河道清淤作业扰动河道内淤泥,造成清淤段河水中悬浮物增高,影响作业区水域的水质;②施工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③船舶含油污水;④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⑤项目淤泥沉淀预处理及干化过程余水的排放; (2)废气产生环节分析 施工材料运输、装卸、堆放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淤泥恶臭、汽车运输、施工船舶燃油产生的燃油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3)噪声产生环节分析 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产生环节分析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疏浚淤泥等。 (5)生态影响分析 ①临时堆料点等临时占地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②河道疏浚过程中,将破坏已经形成的水生生态系统,底栖生物,特别是可以降解有机物的微生物将会随底泥一并被清除。③地表扰动造成土质松散,易造成水土流失影响。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合理安排施工季节与施工进程,应尽量缩短水上作业时间。 2)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体,在材料堆放场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并在排水出口处设置沉沙池,防止被暴雨径流进入水体,影响水质。 3)加强施工期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严禁向水域倾倒各种垃圾与排放污水。 4)避免夜间施工,减少夜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5)*域施工区应设置围栏,以减少水土流失。 6)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应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理。 7)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淤泥在消纳堆场区晾晒、干化后表面播撒草籽复绿,其他材料分类收集,尽可能综合利用。 8)围堰拆除废物经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9月4日 ~ 2024年9月11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4日
关于拟对玉环漩门湾生态修复和文旅设施提升项目─湿地公园栖息地修复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1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漩门湾生态修复和文旅设施提升项目─湿地公园栖息地修复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玉环漩门湾生态修复和文旅设施提升项目─湿地公园栖息地修复工程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负责人 | 赵洪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元 | ||
建设地点 | 玉环漩门湾湿地公园范围内 | 用地 | 新增用地0 |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保育区水鸟栖息地修复维护工程、河岸木桩保护、河道疏浚清淤工程、巡护栈道维修维护、水鸟栖息木桩、漩门湾湿地科研中心设备采购安装、鸟类实时监测点、鱼虾增殖放流、湿地水生植物群落构建净化水质项目科研、湿地植物修复配置工程、湿地科普宣教、网络维护、湿地公园规划修编及其它工程。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位于玉环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内,湿地公园内部主要为湿地管理办公场所和科普馆,无居民、小区等分布。经调查,本项目湿地公园边界周边200m范围的大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略)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小青村居民点。地表水体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工程涉及的湿地公园内的支流以及上下游,主要河道有漩门港及同善塘河等。 项目不设置施工生活办公区,施工期岸上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借用最近的湿地公园内场馆厕所,船上人员生活污水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以免污染附近水体。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施工期: (1)废水产生环节分析 ①河道清淤作业扰动河道内淤泥,造成清淤段河水中悬浮物增高,影响作业区水域的水质;②施工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③船舶含油污水;④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⑤项目淤泥沉淀预处理及干化过程余水的排放; (2)废气产生环节分析 施工材料运输、装卸、堆放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淤泥恶臭、汽车运输、施工船舶燃油产生的燃油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3)噪声产生环节分析 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产生环节分析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疏浚淤泥等。 (5)生态影响分析 ①临时堆料点等临时占地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②河道疏浚过程中,将破坏已经形成的水生生态系统,底栖生物,特别是可以降解有机物的微生物将会随底泥一并被清除。③地表扰动造成土质松散,易造成水土流失影响。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合理安排施工季节与施工进程,应尽量缩短水上作业时间。 2)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体,在材料堆放场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并在排水出口处设置沉沙池,防止被暴雨径流进入水体,影响水质。 3)加强施工期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严禁向水域倾倒各种垃圾与排放污水。 4)避免夜间施工,减少夜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5)*域施工区应设置围栏,以减少水土流失。 6)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应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理。 7)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淤泥在消纳堆场区晾晒、干化后表面播撒草籽复绿,其他材料分类收集,尽可能综合利用。 8)围堰拆除废物经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9月4日 ~ 2024年9月11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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