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关于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公开询价公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关于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公开询价公告
根据《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管理办法》(浙发改〔2017〕637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 (略) 县三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嵊泗县开展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各有关单位公开询价。
一、工作任务:
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30日完成嵊泗县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二、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采购单位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报价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具有独立编制县级以上温室气体清单或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审核工作经验,并有足够的时间安排来完成项目任务。
3、报价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需提供资料(纸质资料一式三份)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资格证明文件;
4、报价单(附件1);
5、其它相关材料由报价人根据评分细则自行决定提供。
五、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价格分 | 1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0。 | |
企业实力 | 25 | 1.投标人每提供1个低碳相关研究成果(专利、论文等)的得1分;最高得6分。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低碳服务认证证书、碳标签授权评价机构证书等相关证书;每具有一项证书得3分,最高得9分。 3.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 4.近2年,在低碳或能源领域获得省级主管部门表彰或奖励的,得6分。 | |
业绩 | 30 |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县级及以上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的业绩,每个2分,最高得10分。 (略) 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的业绩,每个2分,最高6分。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省级温室气体碳排放核查项目的业绩,每个2分,最高得6分。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提供成功入选低碳试点及能源领域审计评估项目的业绩(低碳试点县、低碳试点景区、低碳试点社区(村)、能源审计、节能评估等)每个2分,最高得8分。 | |
人员 | 15 | 项目负责人: 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领域或能源领域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中级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具备环境类领域博士学历的,再加2分。 2.项目负责人具备低碳咨询、低碳研发或低碳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得4分。具有主持过省级及以上单位委托的绿色低碳或环保相关课题(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每个2分,最高得6分。 | |
20 | 项目组成员: 1.投入本项目人数(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6人,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6分。 具备副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最高4分。 2.项目组成员具备碳排放管理师、碳标签评价师等证书的专业人员,每人得2分,最高得10分 |
六、响应文件递交
1、报价人应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一式三份且密封封装(单位盖章),通过邮寄快递(邮寄时的签收时间为准)或直接送达方 (略) 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2、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7:30前。
3、报价人要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其他说明
当询价截止时间截止后,出现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情况的处理方式。在开标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但能够满足实际需求,经评审小组认可,采购活动可继续进行。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 (略) 嵊泗县菜 (略) 277号511室。
(略) 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2024年9月4日
根据《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管理办法》(浙发改〔2017〕637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 (略) 县三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嵊泗县开展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各有关单位公开询价。
一、工作任务:
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30日完成嵊泗县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二、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采购单位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报价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具有独立编制县级以上温室气体清单或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审核工作经验,并有足够的时间安排来完成项目任务。
3、报价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需提供资料(纸质资料一式三份)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资格证明文件;
4、报价单(附件1);
5、其它相关材料由报价人根据评分细则自行决定提供。
五、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价格分 | 1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0。 | |
企业实力 | 25 | 1.投标人每提供1个低碳相关研究成果(专利、论文等)的得1分;最高得6分。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低碳服务认证证书、碳标签授权评价机构证书等相关证书;每具有一项证书得3分,最高得9分。 3.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 4.近2年,在低碳或能源领域获得省级主管部门表彰或奖励的,得6分。 | |
业绩 | 30 |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县级及以上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的业绩,每个2分,最高得10分。 (略) 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的业绩,每个2分,最高6分。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省级温室气体碳排放核查项目的业绩,每个2分,最高得6分。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提供成功入选低碳试点及能源领域审计评估项目的业绩(低碳试点县、低碳试点景区、低碳试点社区(村)、能源审计、节能评估等)每个2分,最高得8分。 | |
人员 | 15 | 项目负责人: 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领域或能源领域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中级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具备环境类领域博士学历的,再加2分。 2.项目负责人具备低碳咨询、低碳研发或低碳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得4分。具有主持过省级及以上单位委托的绿色低碳或环保相关课题(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每个2分,最高得6分。 | |
20 | 项目组成员: 1.投入本项目人数(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6人,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6分。 具备副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最高4分。 2.项目组成员具备碳排放管理师、碳标签评价师等证书的专业人员,每人得2分,最高得10分 |
六、响应文件递交
1、报价人应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一式三份且密封封装(单位盖章),通过邮寄快递(邮寄时的签收时间为准)或直接送达方 (略) 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2、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7:30前。
3、报价人要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其他说明
当询价截止时间截止后,出现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情况的处理方式。在开标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但能够满足实际需求,经评审小组认可,采购活动可继续进行。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 (略) 嵊泗县菜 (略) 277号511室。
(略) 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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