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吉林鑫宇华泰工贸有限公司水稳站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吉林鑫宇华泰工贸有限公司水稳站建设项目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日我局拟对吉林 (略) 水稳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3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信地址: (略) 龙潭 (略) 10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吉林 (略) 水稳站建设项目 | (略) 龙潭区金珠镇小五金工业园北 | 吉林 (略) | (略) (略) | 吉林 (略) (略) 龙潭区金珠镇小五金工业园北。本项目租用龙潭区金珠镇兴华村废弃黄沙矿场闲置土地,新建一条年产*t水稳碎石加工生产线。本项目主要原料为水泥、碎石、转炉渣、燃煤炉渣、脱硫石膏和粉煤灰。主体工程:水稳碎石生产区1000m2,设封闭式水稳碎石搅拌楼及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等,内设一条年产*t水稳碎石生产线。储运工程:1个100m3水泥筒仓、1个100m3粉煤灰筒仓;转炉渣堆放区5000m2,燃煤炉渣堆放区3000m2,脱硫石膏堆放区3000m2,碎石堆放区1000m2。环保工程:堆场四周设置方形水泥混凝土导流沟;设1个15m3防渗沉淀池,用于沉淀搅拌机清洗水、淋溶水;设防渗洗车U型池。 (略) 、水稳碎石生产区、原料堆存区采取硬覆盖措施。本项目总占地面积*m2。不设置食堂、实验室、员工宿舍。冬季不生产,无需采暖。劳动定员4人,年生产240天,每天工作10小时。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地面定期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送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夜间禁止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2、本项目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汽车轮胎清洗水排入洗车U型池中,全部蒸发损耗;搅拌机清洗水、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生产及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 3、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上料粉尘(碎石、脱硫石膏、燃煤炉渣、转炉渣)、水泥筒仓仓顶呼吸孔粉尘、粉煤灰筒仓仓顶呼吸孔粉尘、搅拌粉尘、卸料扬尘及堆场扬尘。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仓顶呼吸孔粉尘由自带的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粉煤灰筒仓仓顶呼吸孔粉尘由自带的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水泥、粉煤灰原料采用专车运输进厂,以气力输送方式进入筒仓后以密闭管道螺旋输送方式进入搅拌机;碎石、脱硫石膏、燃煤炉渣、转炉渣由配料斗经密闭传送带输送进入搅拌机,上料过程中采用水喷淋降尘;物料堆场采取 (略) +苫布覆盖措施;堆存过程、卸料过程、厂区地面均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车辆封闭运输或车厢加盖篷布。加强管理,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无组织排放标准。 4、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夜间禁止生产,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搅拌机废气除尘设施收集尘回用于搅拌工序;水泥筒仓及粉煤灰筒仓布袋收集尘经振动清理回落入筒仓;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布袋更换厂家带走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无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日我局拟对吉林 (略) 水稳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3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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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吉林 (略) 水稳站建设项目 | (略) 龙潭区金珠镇小五金工业园北 | 吉林 (略) | (略) (略) | 吉林 (略) (略) 龙潭区金珠镇小五金工业园北。本项目租用龙潭区金珠镇兴华村废弃黄沙矿场闲置土地,新建一条年产*t水稳碎石加工生产线。本项目主要原料为水泥、碎石、转炉渣、燃煤炉渣、脱硫石膏和粉煤灰。主体工程:水稳碎石生产区1000m2,设封闭式水稳碎石搅拌楼及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等,内设一条年产*t水稳碎石生产线。储运工程:1个100m3水泥筒仓、1个100m3粉煤灰筒仓;转炉渣堆放区5000m2,燃煤炉渣堆放区3000m2,脱硫石膏堆放区3000m2,碎石堆放区1000m2。环保工程:堆场四周设置方形水泥混凝土导流沟;设1个15m3防渗沉淀池,用于沉淀搅拌机清洗水、淋溶水;设防渗洗车U型池。 (略) 、水稳碎石生产区、原料堆存区采取硬覆盖措施。本项目总占地面积*m2。不设置食堂、实验室、员工宿舍。冬季不生产,无需采暖。劳动定员4人,年生产240天,每天工作10小时。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地面定期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送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夜间禁止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2、本项目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汽车轮胎清洗水排入洗车U型池中,全部蒸发损耗;搅拌机清洗水、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生产及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 3、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上料粉尘(碎石、脱硫石膏、燃煤炉渣、转炉渣)、水泥筒仓仓顶呼吸孔粉尘、粉煤灰筒仓仓顶呼吸孔粉尘、搅拌粉尘、卸料扬尘及堆场扬尘。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仓顶呼吸孔粉尘由自带的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粉煤灰筒仓仓顶呼吸孔粉尘由自带的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水泥、粉煤灰原料采用专车运输进厂,以气力输送方式进入筒仓后以密闭管道螺旋输送方式进入搅拌机;碎石、脱硫石膏、燃煤炉渣、转炉渣由配料斗经密闭传送带输送进入搅拌机,上料过程中采用水喷淋降尘;物料堆场采取 (略) +苫布覆盖措施;堆存过程、卸料过程、厂区地面均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车辆封闭运输或车厢加盖篷布。加强管理,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无组织排放标准。 4、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夜间禁止生产,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搅拌机废气除尘设施收集尘回用于搅拌工序;水泥筒仓及粉煤灰筒仓布袋收集尘经振动清理回落入筒仓;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布袋更换厂家带走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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