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关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及辐射事故应急演习技术咨询项目的采购公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关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及辐射事故应急演习技术咨询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略) 三级工作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拟开展《 (略) 定海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和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我局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及辐射事故应急演习技术咨询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
单位自行采购。
三、预算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以下(不包含)。
四、招标需求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完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浙江省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工作。主要包括:
1.完成预案前期资料收集工作,按照《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略) 三级工作要求, (略) 定海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修编。内容要求明确适用范围、事故分级及工作原则,建立救援组织体系并明确部门职责,确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有针对性地提出监测和预警措施,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和后期处置方式,提出应急保障、宣传、监督管理等要求。
2.组织召开预案专家评审会,对专家和各成员单位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印发。
3.设计演习场景,完成辐射事故应急演习方案、脚本和文书的编制,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报告程序、现场监测、医疗救援、安全保卫、应急收贮等,并组织对场景和方案进行模拟演示,确保演习的可操作性。完成“浙里辐安”应急安全模块中事故情景和应急措施的创建。按要求组织召开辐射应急相关培训。
4.做好演习保障工作,包括桌面推演、预演和正式演习的场景导调、视频拍摄、现场转播、“浙里辐安”系统操作等技术指导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演习结束后,对演习的数字材料在“浙里辐安”系统上完成归档。
五、报价要求
1.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2.报价包括开展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成本、人工、交通、税金、驻场人员工资社保等全部费用,以及与此相关的为完成本招标项目全过程的全部费用。
3.最高限价为**万元以下(不包含),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经验。
七、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的签署
本项目投标文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封装,封口粘贴密封字样的封条并在骑缝盖上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资质、人员安排、服务和设施设备保障、价格等信息。
八、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1.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采购单位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采购综合比选。
2.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组成。
3.评审程序:评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对资质、服务能力以及报价组成等进行评分。
4.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在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确定综合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讨论决定)。
九、其他要求
所需材料于2024年9月12日17:00前(以实际签收为准)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公告期间(2024年9月4日—9月12日)如意向单位想要公告需求及评分细则的,请向联系人索取。
地址: (略) 定 (略) 64号,邮编*。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580-*,*。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2024年9月4日
根据《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略) 三级工作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拟开展《 (略) 定海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和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我局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及辐射事故应急演习技术咨询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
单位自行采购。
三、预算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以下(不包含)。
四、招标需求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完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浙江省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工作。主要包括:
1.完成预案前期资料收集工作,按照《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略) 三级工作要求, (略) 定海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修编。内容要求明确适用范围、事故分级及工作原则,建立救援组织体系并明确部门职责,确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有针对性地提出监测和预警措施,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和后期处置方式,提出应急保障、宣传、监督管理等要求。
2.组织召开预案专家评审会,对专家和各成员单位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印发。
3.设计演习场景,完成辐射事故应急演习方案、脚本和文书的编制,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报告程序、现场监测、医疗救援、安全保卫、应急收贮等,并组织对场景和方案进行模拟演示,确保演习的可操作性。完成“浙里辐安”应急安全模块中事故情景和应急措施的创建。按要求组织召开辐射应急相关培训。
4.做好演习保障工作,包括桌面推演、预演和正式演习的场景导调、视频拍摄、现场转播、“浙里辐安”系统操作等技术指导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演习结束后,对演习的数字材料在“浙里辐安”系统上完成归档。
五、报价要求
1.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2.报价包括开展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成本、人工、交通、税金、驻场人员工资社保等全部费用,以及与此相关的为完成本招标项目全过程的全部费用。
3.最高限价为**万元以下(不包含),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经验。
七、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的签署
本项目投标文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封装,封口粘贴密封字样的封条并在骑缝盖上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资质、人员安排、服务和设施设备保障、价格等信息。
八、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1.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采购单位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采购综合比选。
2.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组成。
3.评审程序:评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对资质、服务能力以及报价组成等进行评分。
4.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在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确定综合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讨论决定)。
九、其他要求
所需材料于2024年9月12日17:00前(以实际签收为准)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公告期间(2024年9月4日—9月12日)如意向单位想要公告需求及评分细则的,请向联系人索取。
地址: (略) 定 (略) 64号,邮编*。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580-*,*。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2024年9月4日
根据《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略) 三级工作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拟开展《 (略) 定海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和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我局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及辐射事故应急演习技术咨询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
单位自行采购。
三、预算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以下(不包含)。
四、招标需求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完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浙江省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工作。主要包括:
1.完成预案前期资料收集工作,按照《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略) 三级工作要求, (略) 定海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修编。内容要求明确适用范围、事故分级及工作原则,建立救援组织体系并明确部门职责,确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有针对性地提出监测和预警措施,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和后期处置方式,提出应急保障、宣传、监督管理等要求。
2.组织召开预案专家评审会,对专家和各成员单位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印发。
3.设计演习场景,完成辐射事故应急演习方案、脚本和文书的编制,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报告程序、现场监测、医疗救援、安全保卫、应急收贮等,并组织对场景和方案进行模拟演示,确保演习的可操作性。完成“浙里辐安”应急安全模块中事故情景和应急措施的创建。按要求组织召开辐射应急相关培训。
4.做好演习保障工作,包括桌面推演、预演和正式演习的场景导调、视频拍摄、现场转播、“浙里辐安”系统操作等技术指导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演习结束后,对演习的数字材料在“浙里辐安”系统上完成归档。
五、报价要求
1.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2.报价包括开展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成本、人工、交通、税金、驻场人员工资社保等全部费用,以及与此相关的为完成本招标项目全过程的全部费用。
3.最高限价为**万元以下(不包含),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经验。
七、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的签署
本项目投标文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封装,封口粘贴密封字样的封条并在骑缝盖上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资质、人员安排、服务和设施设备保障、价格等信息。
八、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1.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采购单位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采购综合比选。
2.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组成。
3.评审程序:评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对资质、服务能力以及报价组成等进行评分。
4.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在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确定综合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讨论决定)。
九、其他要求
所需材料于2024年9月12日17:00前(以实际签收为准)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公告期间(2024年9月4日—9月12日)如意向单位想要公告需求及评分细则的,请向联系人索取。
地址: (略) 定 (略) 64号,邮编*。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580-*,*。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2024年9月4日
根据《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略) 三级工作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拟开展《 (略) 定海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和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我局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及辐射事故应急演习技术咨询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
单位自行采购。
三、预算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以下(不包含)。
四、招标需求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完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浙江省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工作。主要包括:
1.完成预案前期资料收集工作,按照《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略) 三级工作要求, (略) 定海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修编。内容要求明确适用范围、事故分级及工作原则,建立救援组织体系并明确部门职责,确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有针对性地提出监测和预警措施,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和后期处置方式,提出应急保障、宣传、监督管理等要求。
2.组织召开预案专家评审会,对专家和各成员单位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印发。
3.设计演习场景,完成辐射事故应急演习方案、脚本和文书的编制,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报告程序、现场监测、医疗救援、安全保卫、应急收贮等,并组织对场景和方案进行模拟演示,确保演习的可操作性。完成“浙里辐安”应急安全模块中事故情景和应急措施的创建。按要求组织召开辐射应急相关培训。
4.做好演习保障工作,包括桌面推演、预演和正式演习的场景导调、视频拍摄、现场转播、“浙里辐安”系统操作等技术指导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演习结束后,对演习的数字材料在“浙里辐安”系统上完成归档。
五、报价要求
1.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2.报价包括开展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成本、人工、交通、税金、驻场人员工资社保等全部费用,以及与此相关的为完成本招标项目全过程的全部费用。
3.最高限价为**万元以下(不包含),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经验。
七、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的签署
本项目投标文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封装,封口粘贴密封字样的封条并在骑缝盖上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资质、人员安排、服务和设施设备保障、价格等信息。
八、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1.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采购单位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采购综合比选。
2.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组成。
3.评审程序:评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对资质、服务能力以及报价组成等进行评分。
4.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在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确定综合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讨论决定)。
九、其他要求
所需材料于2024年9月12日17:00前(以实际签收为准)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公告期间(2024年9月4日—9月12日)如意向单位想要公告需求及评分细则的,请向联系人索取。
地址: (略) 定 (略) 64号,邮编*。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580-*,*。
(略) 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2024年9月4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