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海曙区古林镇地块配套支路24米规划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海曙区古林镇地块配套支路24米规划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略) 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海曙区古林镇*-2a-3地 (略) 24 (略) 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海古政〔2024〕22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曙区古林镇*-2a-3地 (略) 24 (略) 工程
二、项目统一编码:2401-*-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海曙区古林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南 (略) (K0+000), (略) (K0+403),路线全长0.439km,道路 (略) 支路,设计速度30km/h,规划红线宽24m,3.5m人行道+3m非机动车道+1.5m生物滞留带(侧分带)+2×4m车行道+1.5m生物滞留带(侧分带)+3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24m,全线共3个平面交叉口。本项目建设内 (略) 、雨污水管道、综合管线、安全设施、照明设施等。(最终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852.*元,其中工程费用272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20.*元,工程预备费303.*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2025年12月完工。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如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3日
(略) 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海曙区古林镇*-2a-3地 (略) 24 (略) 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海古政〔2024〕22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曙区古林镇*-2a-3地 (略) 24 (略) 工程
二、项目统一编码:2401-*-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海曙区古林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南 (略) (K0+000), (略) (K0+403),路线全长0.439km,道路 (略) 支路,设计速度30km/h,规划红线宽24m,3.5m人行道+3m非机动车道+1.5m生物滞留带(侧分带)+2×4m车行道+1.5m生物滞留带(侧分带)+3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24m,全线共3个平面交叉口。本项目建设内 (略) 、雨污水管道、综合管线、安全设施、照明设施等。(最终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852.*元,其中工程费用272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20.*元,工程预备费303.*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2025年12月完工。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如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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