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大西坝路汇贤路~通途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大西坝路汇贤路~通途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海曙区 (略) :
你单位《关于要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海交投〔2024〕13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5-*-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海曙区高桥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 (略) , (略) ,全长约583 米,道路红线宽度28米,设计速度为40千米/小时, (略) 支路标准新建;相交 (略) 约300米范围内局部改建(选址红线内)。建设内容:道路工程、雨污水管线、给水、电力、通信、路灯、绿化、环卫、交通设施、公交车站等。(最终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元,其中工程费用337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441.*元(含建设用地费9110.*元),工程预备费111.*元。资金来源: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2025年12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海资交管办〔2023〕7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如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附件.docx: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日
(略) 海曙区 (略) :
你单位《关于要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海交投〔2024〕13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5-*-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海曙区高桥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 (略) , (略) ,全长约583 米,道路红线宽度28米,设计速度为40千米/小时, (略) 支路标准新建;相交 (略) 约300米范围内局部改建(选址红线内)。建设内容:道路工程、雨污水管线、给水、电力、通信、路灯、绿化、环卫、交通设施、公交车站等。(最终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元,其中工程费用337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441.*元(含建设用地费9110.*元),工程预备费111.*元。资金来源: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2025年12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海资交管办〔2023〕7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如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附件.docx: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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