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横陂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一阶段
五华县横陂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一阶段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五华县横陂镇HBXD*地块
地块占地面积:*.68m2
地理位置:五华县横陂镇小都村(项目中心经纬度:经度115.*,纬度23.*)
土地使用权人:五华县人民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
未来规划:中小学用地(A33)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华 (略)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规划为中小学用地(A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利于下一步开展必要的场地风险防控、环境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与建设项目的启动时间重叠,当时未能及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调查地块收储前历史沿革:2005年至2019年为有林地、村庄;2019年征收,规划为中小学用地,2019年五华县小都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动工建设,在本次调查红线范围内建成1栋宿舍楼,幼儿园及教学楼有部分在红线内,其余区域无开发利用。经现场踏勘,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未发现疑似污染源,无外来堆土。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历史上均不涉及工矿企业、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
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均为居住区、农用地、小都河,不存在工矿企业,无污染源对调查地块构成污染风险。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及周边500m相邻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矿企业,无污染源对调查地块构成污染风险,并满足《 (略) 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中可在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束的所有条件,因此,调查小组判断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不存在土壤污染风险,可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五华县横陂镇HBXD*地块
地块占地面积:*.68m2
地理位置:五华县横陂镇小都村(项目中心经纬度:经度115.*,纬度23.*)
土地使用权人:五华县人民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
未来规划:中小学用地(A33)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华 (略)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规划为中小学用地(A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利于下一步开展必要的场地风险防控、环境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与建设项目的启动时间重叠,当时未能及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调查地块收储前历史沿革:2005年至2019年为有林地、村庄;2019年征收,规划为中小学用地,2019年五华县小都实验学校小学部建设项目动工建设,在本次调查红线范围内建成1栋宿舍楼,幼儿园及教学楼有部分在红线内,其余区域无开发利用。经现场踏勘,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未发现疑似污染源,无外来堆土。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历史上均不涉及工矿企业、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
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均为居住区、农用地、小都河,不存在工矿企业,无污染源对调查地块构成污染风险。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及周边500m相邻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矿企业,无污染源对调查地块构成污染风险,并满足《 (略) 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中可在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束的所有条件,因此,调查小组判断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不存在土壤污染风险,可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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