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顺心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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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顺心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珠海顺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珠海顺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斗门区 (略) 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584号之十三

建设单位

珠海顺 (略)

项目概况

珠海顺 (略) 建设项 (略) 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584号之十三,项目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主要从事建筑水泥稳定石屑、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的加工生产,年产水泥稳定石屑1.*吨、水泥稳定碎石1.*吨、混合料1.*吨。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集中暂存后委外处理;初期雨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导流渠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降尘。
2.废气:原料装卸贮存、投料、混合搅拌、水泥罐呼吸产生的颗粒物。投料以及搅拌粉尘共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2个粉料罐呼吸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装卸、运输、堆场及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洒水降尘和水雾喷淋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生产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4.固废:员工生活垃圾,废机油等。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统一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根据珠海顺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珠海顺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斗门区 (略) 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584号之十三

建设单位

珠海顺 (略)

项目概况

珠海顺 (略) 建设项 (略) 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584号之十三,项目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主要从事建筑水泥稳定石屑、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的加工生产,年产水泥稳定石屑1.*吨、水泥稳定碎石1.*吨、混合料1.*吨。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集中暂存后委外处理;初期雨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导流渠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降尘。
2.废气:原料装卸贮存、投料、混合搅拌、水泥罐呼吸产生的颗粒物。投料以及搅拌粉尘共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2个粉料罐呼吸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装卸、运输、堆场及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洒水降尘和水雾喷淋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生产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4.固废:员工生活垃圾,废机油等。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统一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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