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富友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扩建年充装4.5万立方米工业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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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富友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扩建年充装4.5万立方米工业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省 (略) (二期工程扩建)年充装4.*立方米工业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5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5-*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

项目名称

江西省 (略) (二期工程扩建)年充装4.*立方米工业气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尚庄街道( (略) (略) 厂区内)

建设单位

江西省 (略)

环评机构

南昌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省 (略) (二期工程扩建)年充装4.*立方米工业气站项目位 (略) 尚庄街道( (略) (略) 厂区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75′43.989″、北纬28°14′50.897″,占地面积*m2。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本项目产品方案为年充装:氧气(气态)*瓶、氮气(气态)*瓶、氩气(气态)*瓶、二氧化碳(气态)*瓶、*烷(液态)*瓶。

项目总投资*元(立项投资金额),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4.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清掏,不外排。

(二)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充装废气、气化废气、泄漏废气、卸瓶阀废气、焚烧废气、除锈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等。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非*烷总烃(非*烷总烃)、SO2、NOx。其中颗粒物、非*烷总烃、SO2、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相关限值。

(三)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除锈机、静电喷涂设备、焚烧炉、废气处理配套风机等机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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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省 (略) (二期工程扩建)年充装4.*立方米工业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5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5-*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

项目名称

江西省 (略) (二期工程扩建)年充装4.*立方米工业气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尚庄街道( (略) (略) 厂区内)

建设单位

江西省 (略)

环评机构

南昌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省 (略) (二期工程扩建)年充装4.*立方米工业气站项目位 (略) 尚庄街道( (略) (略) 厂区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75′43.989″、北纬28°14′50.897″,占地面积*m2。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本项目产品方案为年充装:氧气(气态)*瓶、氮气(气态)*瓶、氩气(气态)*瓶、二氧化碳(气态)*瓶、*烷(液态)*瓶。

项目总投资*元(立项投资金额),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4.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清掏,不外排。

(二)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充装废气、气化废气、泄漏废气、卸瓶阀废气、焚烧废气、除锈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等。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非*烷总烃(非*烷总烃)、SO2、NOx。其中颗粒物、非*烷总烃、SO2、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相关限值。

(三)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除锈机、静电喷涂设备、焚烧炉、废气处理配套风机等机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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