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外贸食品冷冻厂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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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外贸食品冷冻厂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益凤发展备用冷冻厂地块(福建省福州外 (略)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括

益凤发展备用冷冻厂地块(福建省福州外 (略)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位 (略) 晋安区益凤村益凤物流园区西侧的发展备用地(原种鸡场地块),设计储罐总容积V=200m3,卧式储罐V=50m3四台,其中残液储罐一台,供气量:9000t/a,每天灌装25t,配套装卸液化石油气、灌装钢瓶及 (略) 的布置,配套相应能力的公共设施,配套建(构)筑物,站区综合管线和总图运输。项目拟招聘职工15人,每天工作8h,年生产360天。

二、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 、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污染影响进行深入分析,计算各污染物的排放量;

3、调查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情况;

4、针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设施、监督管理方法和生态修复措施,并对治理方案及采用的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技术的可行性分析;

5、结合公众意见落实到建设项目的防治措施当中;

6、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将意见或建议以电话、函件、邮件等方式告知建设单位。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主要为建设项目周边的居民及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征询事项:

1、对建设项目的选址合理性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2、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3、公众针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提出其他的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福州外 (略) 联系人:林总 *

,福建,福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益凤发展备用冷冻厂地块(福建省福州外 (略)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括

益凤发展备用冷冻厂地块(福建省福州外 (略)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位 (略) 晋安区益凤村益凤物流园区西侧的发展备用地(原种鸡场地块),设计储罐总容积V=200m3,卧式储罐V=50m3四台,其中残液储罐一台,供气量:9000t/a,每天灌装25t,配套装卸液化石油气、灌装钢瓶及 (略) 的布置,配套相应能力的公共设施,配套建(构)筑物,站区综合管线和总图运输。项目拟招聘职工15人,每天工作8h,年生产360天。

二、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 、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污染影响进行深入分析,计算各污染物的排放量;

3、调查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情况;

4、针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设施、监督管理方法和生态修复措施,并对治理方案及采用的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技术的可行性分析;

5、结合公众意见落实到建设项目的防治措施当中;

6、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将意见或建议以电话、函件、邮件等方式告知建设单位。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主要为建设项目周边的居民及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征询事项:

1、对建设项目的选址合理性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2、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3、公众针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提出其他的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福州外 (略) 联系人:林总 *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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