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1
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7窗口
项目名称:山西康伟集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沁源县灵空山镇庄则沟村
建设单位:山西康伟集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沁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 (略) 沁源县灵空山镇庄则沟村西1.7km处的自然沟谷内,拟利用康伟集 (略) 、康伟 (略) 、康伟集团鸿泰洗煤厂产生的煤矸石作为填充材料进行土地复垦。项目占地面积为7.4876hm2,可容纳煤矸石68.*m3,基础工程建设期0.2年,充填期1.3年,生态恢复期0.5年,管护期3年,合计服务期限5年。复垦林地面积共计7.4876hm2,其中乔木林地5.1702hm2、灌木林地2.3174hm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填充工程、拦挡工程、排水工程、坡面防护工程以及土地复垦工程。项目总投资2059.*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2024年1月2日,该项目取得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1-*-89-05-*。
2024年4月1日,沁源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关于同意山西康伟集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通知》(沁自然资发〔2024〕14号)。
沁源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5月13日出具了《情况说明》,将该项目纳入沁源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于2024年8月2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山西康伟集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通知》(沁自然资发〔2024〕35号)。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土方工程作业应辅以洒水抑尘,现场配备洒水车,大风天气应停止作业,临时堆土应进行苫盖。
回填期采用分区、分块填充的作业方式,配备洒水车,装卸、压实、覆土等过程定期洒水;煤矸石分层堆置,每堆高2.5m煤矸石覆盖0.5m厚黄土,分层压实,隔绝空气,防止矸石自燃; (略) ,对车辆进行清洗,减少运输扬尘产生。作业期间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基础设施建设期在场地内设一5m3沉淀池,收集基础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建设拦挡坝、截洪沟、排水边沟、排水竖井、排水管涵及消力池等,保证场内外雨水顺利导排,避免浸泡填充物; (略) 配套建设三级废水沉淀循环池,洗车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挖产生的弃土,用于场区土地平整,表层剥离土壤单独堆放,作为后期复垦用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四)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略) 线,加强车辆保养和管理,运输车辆经过村庄等敏感点附近时,应减速禁鸣,最大程度减轻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排水系统,减少煤矸石淋溶水的产生;场底清理平整,按照I类一般工业固废要求做好场内防渗工作,严格落实“分层堆放、分层压实”的要求。按照相关规范和环评报告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监测点,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展开监测。
(六)做好生态补偿、恢复措施。基础建设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合理调配施工产生的弃土,及时回填,防止水土流失。回填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平台复垦为乔木林地、边坡复垦为灌木林地,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并加强管护,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基础建设和回填作业,并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八)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煤矸石进场前必须进行成分分析,满足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后方可入场,严禁危险废物及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做好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覆盖特征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堆放场标志牌;落实相应环保措施,确保满足后续环境管理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1、建设单位于2024年1月15日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在长 (略) 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5日进行第二次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络公示选择长 (略) 站,张贴公示在庄则沟村等村庄进行公示,2024年4月3日和4月7日在《长治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
3、2024年4月29日,通过长 (略) 站进行了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7窗口
项目名称:山西康伟集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沁源县灵空山镇庄则沟村
建设单位:山西康伟集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沁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 (略) 沁源县灵空山镇庄则沟村西1.7km处的自然沟谷内,拟利用康伟集 (略) 、康伟 (略) 、康伟集团鸿泰洗煤厂产生的煤矸石作为填充材料进行土地复垦。项目占地面积为7.4876hm2,可容纳煤矸石68.*m3,基础工程建设期0.2年,充填期1.3年,生态恢复期0.5年,管护期3年,合计服务期限5年。复垦林地面积共计7.4876hm2,其中乔木林地5.1702hm2、灌木林地2.3174hm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填充工程、拦挡工程、排水工程、坡面防护工程以及土地复垦工程。项目总投资2059.*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2024年1月2日,该项目取得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1-*-89-05-*。
2024年4月1日,沁源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关于同意山西康伟集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通知》(沁自然资发〔2024〕14号)。
沁源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5月13日出具了《情况说明》,将该项目纳入沁源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于2024年8月2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山西康伟集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通知》(沁自然资发〔2024〕35号)。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土方工程作业应辅以洒水抑尘,现场配备洒水车,大风天气应停止作业,临时堆土应进行苫盖。
回填期采用分区、分块填充的作业方式,配备洒水车,装卸、压实、覆土等过程定期洒水;煤矸石分层堆置,每堆高2.5m煤矸石覆盖0.5m厚黄土,分层压实,隔绝空气,防止矸石自燃; (略) ,对车辆进行清洗,减少运输扬尘产生。作业期间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基础设施建设期在场地内设一5m3沉淀池,收集基础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建设拦挡坝、截洪沟、排水边沟、排水竖井、排水管涵及消力池等,保证场内外雨水顺利导排,避免浸泡填充物; (略) 配套建设三级废水沉淀循环池,洗车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挖产生的弃土,用于场区土地平整,表层剥离土壤单独堆放,作为后期复垦用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四)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略) 线,加强车辆保养和管理,运输车辆经过村庄等敏感点附近时,应减速禁鸣,最大程度减轻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排水系统,减少煤矸石淋溶水的产生;场底清理平整,按照I类一般工业固废要求做好场内防渗工作,严格落实“分层堆放、分层压实”的要求。按照相关规范和环评报告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监测点,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展开监测。
(六)做好生态补偿、恢复措施。基础建设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合理调配施工产生的弃土,及时回填,防止水土流失。回填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平台复垦为乔木林地、边坡复垦为灌木林地,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并加强管护,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基础建设和回填作业,并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八)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煤矸石进场前必须进行成分分析,满足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后方可入场,严禁危险废物及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做好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覆盖特征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堆放场标志牌;落实相应环保措施,确保满足后续环境管理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1、建设单位于2024年1月15日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在长 (略) 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5日进行第二次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络公示选择长 (略) 站,张贴公示在庄则沟村等村庄进行公示,2024年4月3日和4月7日在《长治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
3、2024年4月29日,通过长 (略) 站进行了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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