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杨北大街木燕路-中干渠路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拟审查项目
振杨北大街木燕路-中干渠路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顺义区杨镇
公示时间:2024-09-11
受理时间:2024-08-2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运营期主要为汽车行驶、鸣笛产生的噪声、汽车尾气以及地面雨水径流产生的污染。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固体废物,以及建设项目对土地的占用、工程开挖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等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运营期主要为汽车行驶、鸣笛产生的噪声、汽车尾气以及地面雨水径流产生的污染。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汽车尾气排放达标管理,尾气超标车 (略) ;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种植防护林,阔叶乔木具有一定的防尘和空气净化作用, (略) 两侧种植阔叶乔木,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 (略) 面养护,可减少行 (略) 面颠簸产生的二次扬尘。 (略) 面洒水降尘。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1)规划防治对策 (略) (略) (略) ,政府部门在后续项目规划中应充分考虑本项目运行后声功能区域的变化调整, (略) 两侧不同声环境功能区达标距离预测结果,从项目规划选址阶段采取相应噪声防治对策措施,预防 (略) 交通噪声对声环境不利影响。(2)噪声源控制措施1)本项目采用沥 (略) 面,建议在设计施工中采 (略) 面结构,一般是在普 (略) 面结构层上铺筑一层具有很高空隙率的沥青混合料,空隙率通常在15~25%之间,由于有互通的空隙结构的吸声作用, (略) 面与普 (略) 面相比可降低噪声3~8dB(A)。2)设置限速标识进行限速,通过信号灯、限速标识等措施,把车辆行进速度限制在设计速度40km/h以下。(3)传播途径降噪-声屏障根据噪声预测结果, (略) 临路教学楼和公寓楼中远期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出现不同
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期间无反馈信息。
联系人:孙强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国 (略)
审批部门:顺义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顺义区复 (略)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略) 容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顺义区杨镇
公示时间:2024-09-11
受理时间:2024-08-2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运营期主要为汽车行驶、鸣笛产生的噪声、汽车尾气以及地面雨水径流产生的污染。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固体废物,以及建设项目对土地的占用、工程开挖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等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运营期主要为汽车行驶、鸣笛产生的噪声、汽车尾气以及地面雨水径流产生的污染。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汽车尾气排放达标管理,尾气超标车 (略) ;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种植防护林,阔叶乔木具有一定的防尘和空气净化作用, (略) 两侧种植阔叶乔木,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 (略) 面养护,可减少行 (略) 面颠簸产生的二次扬尘。 (略) 面洒水降尘。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1)规划防治对策 (略) (略) (略) ,政府部门在后续项目规划中应充分考虑本项目运行后声功能区域的变化调整, (略) 两侧不同声环境功能区达标距离预测结果,从项目规划选址阶段采取相应噪声防治对策措施,预防 (略) 交通噪声对声环境不利影响。(2)噪声源控制措施1)本项目采用沥 (略) 面,建议在设计施工中采 (略) 面结构,一般是在普 (略) 面结构层上铺筑一层具有很高空隙率的沥青混合料,空隙率通常在15~25%之间,由于有互通的空隙结构的吸声作用, (略) 面与普 (略) 面相比可降低噪声3~8dB(A)。2)设置限速标识进行限速,通过信号灯、限速标识等措施,把车辆行进速度限制在设计速度40km/h以下。(3)传播途径降噪-声屏障根据噪声预测结果, (略) 临路教学楼和公寓楼中远期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出现不同
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期间无反馈信息。
联系人:孙强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国 (略)
审批部门:顺义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顺义区复 (略)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略) 容建设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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