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久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品质物理法活性炭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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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久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品质物理法活性炭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

安徽久 (略) 年产*吨高品质物理法

活性炭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4年8月2日,安徽久 (略) 根据《年产*吨高品质物理法活性炭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久 (略) 年产*吨高品质物理法活性炭项目(一期)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 (略) 地块内,占地面积68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 (略) (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的土地43亩、标准化厂房*平方米,购置物理法活性炭生产线10条及相关辅助设备;二期购置土地25亩、新建标准化厂房及辅助用房*平方米、购置物理法活性炭生产线10条及相关辅助设备。以碳化后的产品木炭为原料,经蒸汽高温活化即为产品。整个生产过程不添加其他任何物质,系物理反应过程。配套建设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一期)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吨高品质物理法活性炭的生产能力。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本项目备案(开发项[2018]119号,项目编码:2018-*-26-03-*),公司于2019年1月委托甘肃宜洁 (略) 编制完成《安徽久 (略) 年产*吨高品质物理法活性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分局于2019年4月26日以文(宁环审批[2019]46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2024年2月阶段性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首次申请,有效期为2020-08-17 至 2023-08-16,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2T33EU6M001U;于2022年11月13日变更申请,有效期为2020-08-17 至 2023-08-16,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2T33EU6M001U;于2023年7月7日通过排污许可延续,有效期为2023-8-17至2028-8-16,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2T33EU6M001U。2024年6月4日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为:*-2024-037-L。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实际阶段性总投资*元,实际环保投资*元,所占比例为1.7%。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安徽久 (略) 已阶段性建成的年产1000吨高品质物理法活性炭生产设施及配套辅助、公用、环保设施。

另年产9000吨高品质物理法活性炭生产设施及相应配套辅助、公用、环保设施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1;主要设备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2;

2.蒸汽发生器由电加热改为天然气加热。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申报阶段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调节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经园 (略) (略) 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本期废气主要来自磨粉、活化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其中,进料、碾磨筛选工序中的原料通过封闭式立式输送机直接输送且倒料口配吸尘罩,在负压的状态下经高温、蒸汽活化冷却机降温后由封闭绞龙送入料箱再由物料分配器及封闭绞龙送入雷蒙磨机,料箱里的成品由封闭绞龙均匀送出包装入库,落料口配吸尘罩,进料、出料口均安装集气罩通过管道连接至布袋除尘设备通过吸风系统将粉尘纳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简(DA004)外排;活化、烘干热源以收集活化余热过程产生的可燃气体(主要成分为*烷、一氧化碳、*烷等)为主,以天然气加热为辅。燃烧产物主要为二氧化碳、水蒸气、氮氧化物。1条活化生产线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烘干废气经喷淋塔喷淋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外排;蒸汽发生器由天然气加热,配置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外排;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项目有组织废气磨粉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浓度限值,活化及烘干产生的废气满足《关 (略)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 (略)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2中排放标准浓度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排放浓度为0.060~0.10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其噪声源以机械噪声及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主要噪声源来自真空泵、风机等设备,项目采取合理布局、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四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四周昼夜噪声为55.2~62.7dB(A),夜间噪声为43.8~52.6dB(A)。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油桶。设置的一般固废贮存场所面积约5m2。危废贮存场所位于厂房西南方,面积约15m2

(五)辐射

不涉及。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盐酸使用量6吨,最大储存量不大于1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10t),氢氧化钠使用量1吨,最大储存量不大于1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10t),要设置危险品储存区,储罐区设置围堰。2024年6月4日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为:*-2024-037-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生产废水化学需氧量去除率为80.5%~87.1%,悬浮物去除率为68.2%~75.6%,氨氮去除率为71.3%~78.5%,生化需氧量去除率为78.9%~82.1%。满足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磨粉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浓度限值,活化及烘干产生的废气满足《关 (略)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 (略)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2中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四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5.2~62.7dB(A),夜间噪声为43.8~52.6dB(A)。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降噪效果较好。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调节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经园 (略) (略) 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磨粉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浓度限值,活化及烘干产生的废气满足《关 (略)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 (略)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2中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排放浓度为0.060~0.10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

5.辐射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烟粉尘为0.536t/a,氨氮为0.0041t/a,COD为0.0735t/a ,根据实际检测数据分析,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2.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0.7mg/m3,低于测定范围,无法计算污染物排放总量。但由于本项目原辅材料种类未变,用量减少,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设备仅有一条活化生产线生产,故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是不超环评批复总量的。故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COD为0.102t/a,NH3-N为 0.015t/a,SO2为0.0002t/a,NOx为0.19t/a,烟粉尘为3.4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安徽久 (略) 年产*吨高品质物理法活性炭项目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执行制度。验收检测期间未发生事故性排放和环保管理不善现象,效果良好。

六、验收结论

安徽久 (略) 年产*吨高品质物理法活性炭项目(一期)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本期建设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并同步运行,具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进料、磨粉、活化及烘干工序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并建立去向台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漂洗废水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园区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签到表。

安徽久 (略)

2024年8月2日

2.环保验收组意见.doc

久泰验收报告表.pdf

3.安 (略) 041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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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久 (略) 年产*吨高品质物理法

活性炭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4年8月2日,安徽久 (略) 根据《年产*吨高品质物理法活性炭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久 (略) 年产*吨高品质物理法活性炭项目(一期)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 (略) 地块内,占地面积68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 (略) (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的土地43亩、标准化厂房*平方米,购置物理法活性炭生产线10条及相关辅助设备;二期购置土地25亩、新建标准化厂房及辅助用房*平方米、购置物理法活性炭生产线10条及相关辅助设备。以碳化后的产品木炭为原料,经蒸汽高温活化即为产品。整个生产过程不添加其他任何物质,系物理反应过程。配套建设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一期)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吨高品质物理法活性炭的生产能力。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本项目备案(开发项[2018]119号,项目编码:2018-*-26-03-*),公司于2019年1月委托甘肃宜洁 (略) 编制完成《安徽久 (略) 年产*吨高品质物理法活性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分局于2019年4月26日以文(宁环审批[2019]46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2024年2月阶段性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首次申请,有效期为2020-08-17 至 2023-08-16,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2T33EU6M001U;于2022年11月13日变更申请,有效期为2020-08-17 至 2023-08-16,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2T33EU6M001U;于2023年7月7日通过排污许可延续,有效期为2023-8-17至2028-8-16,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2T33EU6M001U。2024年6月4日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为:*-2024-037-L。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实际阶段性总投资*元,实际环保投资*元,所占比例为1.7%。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安徽久 (略) 已阶段性建成的年产1000吨高品质物理法活性炭生产设施及配套辅助、公用、环保设施。

另年产9000吨高品质物理法活性炭生产设施及相应配套辅助、公用、环保设施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1;主要设备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2;

2.蒸汽发生器由电加热改为天然气加热。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申报阶段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调节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经园 (略) (略) 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本期废气主要来自磨粉、活化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其中,进料、碾磨筛选工序中的原料通过封闭式立式输送机直接输送且倒料口配吸尘罩,在负压的状态下经高温、蒸汽活化冷却机降温后由封闭绞龙送入料箱再由物料分配器及封闭绞龙送入雷蒙磨机,料箱里的成品由封闭绞龙均匀送出包装入库,落料口配吸尘罩,进料、出料口均安装集气罩通过管道连接至布袋除尘设备通过吸风系统将粉尘纳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简(DA004)外排;活化、烘干热源以收集活化余热过程产生的可燃气体(主要成分为*烷、一氧化碳、*烷等)为主,以天然气加热为辅。燃烧产物主要为二氧化碳、水蒸气、氮氧化物。1条活化生产线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烘干废气经喷淋塔喷淋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外排;蒸汽发生器由天然气加热,配置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外排;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项目有组织废气磨粉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浓度限值,活化及烘干产生的废气满足《关 (略)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 (略)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2中排放标准浓度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排放浓度为0.060~0.10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其噪声源以机械噪声及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主要噪声源来自真空泵、风机等设备,项目采取合理布局、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四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四周昼夜噪声为55.2~62.7dB(A),夜间噪声为43.8~52.6dB(A)。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油桶。设置的一般固废贮存场所面积约5m2。危废贮存场所位于厂房西南方,面积约15m2

(五)辐射

不涉及。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盐酸使用量6吨,最大储存量不大于1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10t),氢氧化钠使用量1吨,最大储存量不大于1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10t),要设置危险品储存区,储罐区设置围堰。2024年6月4日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为:*-2024-037-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生产废水化学需氧量去除率为80.5%~87.1%,悬浮物去除率为68.2%~75.6%,氨氮去除率为71.3%~78.5%,生化需氧量去除率为78.9%~82.1%。满足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磨粉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浓度限值,活化及烘干产生的废气满足《关 (略)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 (略)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2中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四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5.2~62.7dB(A),夜间噪声为43.8~52.6dB(A)。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降噪效果较好。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调节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经园 (略) (略) 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磨粉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浓度限值,活化及烘干产生的废气满足《关 (略)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 (略)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2中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排放浓度为0.060~0.10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

5.辐射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烟粉尘为0.536t/a,氨氮为0.0041t/a,COD为0.0735t/a ,根据实际检测数据分析,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2.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0.7mg/m3,低于测定范围,无法计算污染物排放总量。但由于本项目原辅材料种类未变,用量减少,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设备仅有一条活化生产线生产,故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是不超环评批复总量的。故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COD为0.102t/a,NH3-N为 0.015t/a,SO2为0.0002t/a,NOx为0.19t/a,烟粉尘为3.4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安徽久 (略) 年产*吨高品质物理法活性炭项目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执行制度。验收检测期间未发生事故性排放和环保管理不善现象,效果良好。

六、验收结论

安徽久 (略) 年产*吨高品质物理法活性炭项目(一期)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本期建设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并同步运行,具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进料、磨粉、活化及烘干工序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并建立去向台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漂洗废水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园区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签到表。

安徽久 (略)

2024年8月2日

2.环保验收组意见.doc

久泰验收报告表.pdf

3.安 (略) 041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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