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巴尔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2024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备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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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巴尔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2024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备案的公示

为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内扶办发﹝2018﹞75号)要求,现对经2024年旗政府党组第11次会议研究决定的变更及备案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3日,公示期10日。

一是将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备案项目2024年西乌珠尔苏木联建集体牲畜诊疗中心项目(项目资金*元)变更为2024年西乌珠尔苏木牲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资金*元);二是使用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备案陈巴尔虎旗“四个共同”长廊建设项目(项目资金*元);三是使用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资金及2024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备案2024年鄂温克民族苏木哈吉嘎查购置梅花鹿壮大集体经济项目(项目资金*元)、2024年巴彦哈达苏木呼和道布嘎查民族特色食品生产线购置辅助设备项目(项目资金*元)及提取项目管理费8.*元。

公示单位:陈巴尔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通讯地址:陈巴尔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323办公室

邮箱:*@*63.com

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70—*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2024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备案项目明细表



陈巴尔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为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内扶办发﹝2018﹞75号)要求,现对经2024年旗政府党组第11次会议研究决定的变更及备案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3日,公示期10日。

一是将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备案项目2024年西乌珠尔苏木联建集体牲畜诊疗中心项目(项目资金*元)变更为2024年西乌珠尔苏木牲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资金*元);二是使用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备案陈巴尔虎旗“四个共同”长廊建设项目(项目资金*元);三是使用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资金及2024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备案2024年鄂温克民族苏木哈吉嘎查购置梅花鹿壮大集体经济项目(项目资金*元)、2024年巴彦哈达苏木呼和道布嘎查民族特色食品生产线购置辅助设备项目(项目资金*元)及提取项目管理费8.*元。

公示单位:陈巴尔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通讯地址:陈巴尔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323办公室

邮箱:*@*63.com

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70—*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2024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备案项目明细表



陈巴尔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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