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8日福建省南平市佳南进境动物隔离场有限公司延平区佳南进境动物隔离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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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8日福建省南平市佳南进境动物隔离场有限公司延平区佳南进境动物隔离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延平区佳南进境动物隔离场建设项目 (略) 延平区樟湖镇剧头村 (略) 佳南进 (略) (略) 现有项目年隔离检疫3000头奶牛(每批次1000头,3批/年)。扩建项目拟将现有工程中部分运动场改建为牛舍,扩建后牛舍总面积为*m2;拟将剩余运动场地、南侧空地改为阳光棚运动场,改扩建后运动场总面积为7530m2;拟将现有堆肥间改为集粪池,并建设1座有机肥基质生产车间。扩建后全厂年隔离检疫*头奶牛(每批次4000头,3批/年)。扩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45.*元,占工程总投资额的1.42%。 (一)大气污染防治。扩建项目应加强对牛舍、垫料、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气体管理,缩短牛粪尿滞留时间,减少恶臭气体排放,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臭气浓度满足相应标准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扩建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扩建项目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延平区剧头金实果蔬专业合作社用于果林施肥浇灌,不外排。全厂配套1个容积不少于5100m3的集污池和1个有效容积*m3场外储液池。设置地下水监测井,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和长期监测制度,重点跟踪本项目特征污染物等相关的水质变化情况,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加强运输管理和调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扩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落实防渗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六)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台账管理;在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扩建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严禁占用水源涵养等生态环境敏感区。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群众反映的有关项目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ttp://**.cn

通讯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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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延平区佳南进境动物隔离场建设项目 (略) 延平区樟湖镇剧头村 (略) 佳南进 (略) (略) 现有项目年隔离检疫3000头奶牛(每批次1000头,3批/年)。扩建项目拟将现有工程中部分运动场改建为牛舍,扩建后牛舍总面积为*m2;拟将剩余运动场地、南侧空地改为阳光棚运动场,改扩建后运动场总面积为7530m2;拟将现有堆肥间改为集粪池,并建设1座有机肥基质生产车间。扩建后全厂年隔离检疫*头奶牛(每批次4000头,3批/年)。扩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45.*元,占工程总投资额的1.42%。 (一)大气污染防治。扩建项目应加强对牛舍、垫料、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气体管理,缩短牛粪尿滞留时间,减少恶臭气体排放,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臭气浓度满足相应标准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扩建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扩建项目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延平区剧头金实果蔬专业合作社用于果林施肥浇灌,不外排。全厂配套1个容积不少于5100m3的集污池和1个有效容积*m3场外储液池。设置地下水监测井,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和长期监测制度,重点跟踪本项目特征污染物等相关的水质变化情况,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加强运输管理和调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扩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落实防渗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六)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台账管理;在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扩建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严禁占用水源涵养等生态环境敏感区。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群众反映的有关项目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ttp://**.cn

通讯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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