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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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9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滹沱河供水工程上原事故调蓄水池项目

(略) 阳曲县大盂镇上原村东北

山西太 (略)

山西绿景 (略)

上原事故调蓄水池分为水池部分、管道部分和上原加压泵站三大部分

1.施工工地周围100%围挡,物料堆放全覆盖;出入车辆全冲洗, (略) 全硬化,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

2.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回用,不外排。

3.废矿物油、废棉纱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本项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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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滹沱河供水工程上原事故调蓄水池项目

(略) 阳曲县大盂镇上原村东北

山西太 (略)

山西绿景 (略)

上原事故调蓄水池分为水池部分、管道部分和上原加压泵站三大部分

1.施工工地周围100%围挡,物料堆放全覆盖;出入车辆全冲洗, (略) 全硬化,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

2.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回用,不外排。

3.废矿物油、废棉纱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本项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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