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0202街区等地块规划条件》公示意见反馈情况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0202街区等地块规划条件》公示意见反馈情况
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 (略) 副中心0202街区FZX- 0202-0197等地块规划条件》 (略) 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条,现将有关采信意见通告如下:
公众反馈意见:地块西侧现状有乔庄至 (略) ,未来是否 (略) 线,连通地块南侧的砖厂北街、 (略) (略) 。地块东侧现 (略) 为高架桥,是否可以考虑取消高架,便于本地块居民前往东侧六环高线公园和绿心公园。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规划研究范围不 (略) 线,相关问题将结合周边规划情况统筹研究。高架桥属于交通部门建设管理职责范围,具体以交通主管部门意见为准。本次规划研究中考虑利用桥下空间规划人行步道连通六环高线公园和绿心公园。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我分局将把相关问题反映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研究。
公众反馈意见:1.建议规自部门充分 (略) 以西既有万人社区实际采光问题及对该二类用地建设施工阶段的噪音、扬尘控制问题;2.朗芳园社区为大型回迁社区,已完成回迁入住近3年,到目前为止社区内养老、医疗、购物等社区基本功能配套都没有跟上,规自部门对该区域是否按规划要求和时限完成情况,社区配套功能是否按规划实施问题给予答复;3.如该二类用地周边回迁社区配套功能设施没有按规划实施或完成前是否应对本次地块进行规划审批给予答复。
建设单位意见:1.本次规划高度符合《 (略) 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基准高度80米的管控要求。后续居住地块项目建设主体在方案设计阶段将按照相关规范标准,保障周边现状小区日照、通风和卫生视距权益,并履行公示程序,听取公众意见。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执行《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的规定,同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同时,项目的实施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使施工区域对周边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2.本次规划不涉及朗芳园社区,相关配套设施结合周边规划情况统筹研究,养老等部分配套设施已在原金鹰铜材厂区域落实。3.本次规划的社区配套功能设施符合《 (略) 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的管控要求。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我分局已将相关问题反映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研究。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2024年9月4日
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 (略) 副中心0202街区FZX- 0202-0197等地块规划条件》 (略) 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条,现将有关采信意见通告如下:
公众反馈意见:地块西侧现状有乔庄至 (略) ,未来是否 (略) 线,连通地块南侧的砖厂北街、 (略) (略) 。地块东侧现 (略) 为高架桥,是否可以考虑取消高架,便于本地块居民前往东侧六环高线公园和绿心公园。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规划研究范围不 (略) 线,相关问题将结合周边规划情况统筹研究。高架桥属于交通部门建设管理职责范围,具体以交通主管部门意见为准。本次规划研究中考虑利用桥下空间规划人行步道连通六环高线公园和绿心公园。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我分局将把相关问题反映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研究。
公众反馈意见:1.建议规自部门充分 (略) 以西既有万人社区实际采光问题及对该二类用地建设施工阶段的噪音、扬尘控制问题;2.朗芳园社区为大型回迁社区,已完成回迁入住近3年,到目前为止社区内养老、医疗、购物等社区基本功能配套都没有跟上,规自部门对该区域是否按规划要求和时限完成情况,社区配套功能是否按规划实施问题给予答复;3.如该二类用地周边回迁社区配套功能设施没有按规划实施或完成前是否应对本次地块进行规划审批给予答复。
建设单位意见:1.本次规划高度符合《 (略) 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基准高度80米的管控要求。后续居住地块项目建设主体在方案设计阶段将按照相关规范标准,保障周边现状小区日照、通风和卫生视距权益,并履行公示程序,听取公众意见。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执行《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的规定,同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同时,项目的实施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使施工区域对周边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2.本次规划不涉及朗芳园社区,相关配套设施结合周边规划情况统筹研究,养老等部分配套设施已在原金鹰铜材厂区域落实。3.本次规划的社区配套功能设施符合《 (略) 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的管控要求。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我分局已将相关问题反映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研究。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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