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2024年9月5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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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2024年9月5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

2024年9月5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9日(3个工作日)(休息日及法定假日不在公示期限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

通讯地址:库伦旗东梁新区安代大 (略) 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办公楼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库伦旗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项目(一期工程)

内蒙古 (略) 库伦旗库伦镇三家子嘎查示范村

库伦 (略)

内蒙古汇远 (略)

本项目建设 (略) 新能源规模55MW,其中风电部分包含8台6.25MW风机,总装机容量为50MW。光伏部分装机容量5MW,新建一座66kV升压站, (略) (略)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26.*元,占总投资1.35%。

生态环境:施工前对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的布置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区域内,施工车辆按照 (略) 线行驶,禁止随意开道,碾压草地,减少对地形、地貌、植被和土壤的破坏;施工挖掘表土暂时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并做好防护措施,用于后期植被恢复覆土;施工完毕后尽快整理施工现场,恢复植被。运营期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对风场范围内的植被、野生动物等进行监测,注重对鸟类动物的影响,并落实好植被恢复工作。

大气环境: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扬尘。施工扬尘经洒水、封闭运输方式处理,减少污染。运营期 (略) 扬尘采取限制车速、洒水抑尘并加强日常管理,以减少扬尘排放。

水环境: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定期清运至库伦旗污水处理厂。

声环境:施工期及运营期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运营期风机、箱变、主变、无功补偿装置等噪声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固体废物: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建筑垃圾、废包装、废零件、检修危废、废光伏板、变压器事故油及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除回收利用外,其余运至指定地点合理处置。运营期废包装箱暂存于升压站辅助用房专用区域内,送至废品回收站集中处置;废零件(废风机叶片)、废太阳能更换后由厂家回收,不在现场暂存;检修危废集中收集至升压站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变压器事故废油排入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略) 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

2024年9月5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9日(3个工作日)(休息日及法定假日不在公示期限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

通讯地址:库伦旗东梁新区安代大 (略) 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办公楼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库伦旗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项目(一期工程)

内蒙古 (略) 库伦旗库伦镇三家子嘎查示范村

库伦 (略)

内蒙古汇远 (略)

本项目建设 (略) 新能源规模55MW,其中风电部分包含8台6.25MW风机,总装机容量为50MW。光伏部分装机容量5MW,新建一座66kV升压站, (略) (略)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26.*元,占总投资1.35%。

生态环境:施工前对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的布置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区域内,施工车辆按照 (略) 线行驶,禁止随意开道,碾压草地,减少对地形、地貌、植被和土壤的破坏;施工挖掘表土暂时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并做好防护措施,用于后期植被恢复覆土;施工完毕后尽快整理施工现场,恢复植被。运营期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对风场范围内的植被、野生动物等进行监测,注重对鸟类动物的影响,并落实好植被恢复工作。

大气环境: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扬尘。施工扬尘经洒水、封闭运输方式处理,减少污染。运营期 (略) 扬尘采取限制车速、洒水抑尘并加强日常管理,以减少扬尘排放。

水环境: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定期清运至库伦旗污水处理厂。

声环境:施工期及运营期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运营期风机、箱变、主变、无功补偿装置等噪声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固体废物: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建筑垃圾、废包装、废零件、检修危废、废光伏板、变压器事故油及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除回收利用外,其余运至指定地点合理处置。运营期废包装箱暂存于升压站辅助用房专用区域内,送至废品回收站集中处置;废零件(废风机叶片)、废太阳能更换后由厂家回收,不在现场暂存;检修危废集中收集至升压站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变压器事故废油排入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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