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新步交通场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泉州市鲤城区新步交通场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 (略) 鲤城 (略) (略) 委托 (略) (略) 鲤城区新步交通场站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鲤城区新步交通场站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东侧、 (略) 鲤 (略) 北侧期,用地面积6066.67m2,历史上为农用地。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可知:
(1)地块历史上没有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运营;
(2)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3)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残留化学品等迹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4)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污灌,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
(5)地块内部为荒地,未进行任何开发利用;
(6)地块周边企业对本地块影响较小;
(7)地块历史上没有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8)调查地块周边对于本地块无污染风险;
(9)为进一步了解地块污染物含量,对地块内土壤表层样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数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限值,符合第二类用地筛选限值要求。
污染识别的结 (略) 鲤城区新步交通场站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故项目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结 (略) 鲤城区新步交通场站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该地块的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该地块可作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二、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略)
通讯地址: (略) 仓山区盖山 (略) 2号1#楼整座4楼401
联系方式:林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 (略) 鲤城 (略) (略) 委托 (略) (略) 鲤城区新步交通场站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鲤城区新步交通场站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东侧、 (略) 鲤 (略) 北侧期,用地面积6066.67m2,历史上为农用地。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可知:
(1)地块历史上没有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运营;
(2)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3)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残留化学品等迹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4)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污灌,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
(5)地块内部为荒地,未进行任何开发利用;
(6)地块周边企业对本地块影响较小;
(7)地块历史上没有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8)调查地块周边对于本地块无污染风险;
(9)为进一步了解地块污染物含量,对地块内土壤表层样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数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限值,符合第二类用地筛选限值要求。
污染识别的结 (略) 鲤城区新步交通场站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故项目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结 (略) 鲤城区新步交通场站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该地块的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该地块可作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二、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略)
通讯地址: (略) 仓山区盖山 (略) 2号1#楼整座4楼401
联系方式: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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