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医院改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厦门市海沧医院改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厦门 (略) 委托厦门 (略) 承担“ (略) (略) 改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征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改扩建一期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略)
3.位置: (略) 海 (略) 89号
4.项目性质:改扩建
5.项目拆除现有连廊、门卫室, (略) 综合楼、景观绿化、室 (略) 等附属配套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估算*.*元,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设置配电房、影像科、住院服务大厅、实验室、实训室、教学用房、信息中心、康复中心、RICU、CCU、病房、停车库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众对于本项目上述方面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略) (略)
代建单位:厦门 (略)
联系方式:林工 *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厦门 (略)
联系方式:黄工*
联系邮箱:*@*q.com
联系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创业大厦413B室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寄送至项目联系人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厦门 (略) 委托厦门 (略) 承担“ (略) (略) 改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征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改扩建一期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略)
3.位置: (略) 海 (略) 89号
4.项目性质:改扩建
5.项目拆除现有连廊、门卫室, (略) 综合楼、景观绿化、室 (略) 等附属配套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估算*.*元,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设置配电房、影像科、住院服务大厅、实验室、实训室、教学用房、信息中心、康复中心、RICU、CCU、病房、停车库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众对于本项目上述方面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略) (略)
代建单位:厦门 (略)
联系方式:林工 *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厦门 (略)
联系方式:黄工*
联系邮箱:*@*q.com
联系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创业大厦413B室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寄送至项目联系人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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