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9月2日拟作出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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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9月2日拟作出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9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特变电工沈 (略) 改造项目

(略)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 (略) 32号

特变电工沈 (略)

辽宁铭鑫 (略)

为满足特变电工沈 (略) 对各个生产车间安全、消防等方面的要求,企业将各生产厂房配套汽相干燥设备使用的溶剂罐搬迁至新建煤油罐区,罐的数量及容积均不增加,并配套建设煤油泵房;并将油加工中心内原有滤油机搬迁至新建油处理间。

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金属结构车间内,为满足消防要求,现将该危险废物贮存库拆除,同时为满足特变电工沈 (略) 日常管理需要,将目前生产所需的危险化学品及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统一存放管理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新建1座危险化学品库房及1座危险废物贮存库。

本项目投资2701.*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现有工作制度,年工作时长300天,两班制,每班8小时。

(略) (略) 提供;本项目无用水、无废水产生。

/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危险废物贮存库非*烷总烃、真空过滤机非*烷总烃及煤油罐区大小呼吸非*烷总烃。

危险废物贮存库内为2个独立房间,各房间之间无空气流通,各房间设置排风口,由风机对各房间废气进行微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现有项目变压器油采用真空过滤机进行过滤后使用,过滤过程中会有少量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挥发,油处理系统在全密闭的真空系统内完成,其中滤油机加热过滤除杂和除水过程会有极少部分的含油气体随着真空系统被抽出,油液加热为电加热,抽出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本项目煤油罐区产生的油罐大小呼吸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危废储存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表征,目前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从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相关要求,本项目建成后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为15m,因各排气筒200m范围内厂房高度不同,最高高度为33m。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不能满足“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的建筑 5m 以上”的要求,故排放速率按标准值 50%执行。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2.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真空滤油机、屏蔽泵、废油泵等设备。

根据“报告表”,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隔声、车间封闭等一系列措施后,项目厂界北侧、东侧、西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环境敏感点四台子小区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3.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9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特变电工沈 (略) 改造项目

(略)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 (略) 32号

特变电工沈 (略)

辽宁铭鑫 (略)

为满足特变电工沈 (略) 对各个生产车间安全、消防等方面的要求,企业将各生产厂房配套汽相干燥设备使用的溶剂罐搬迁至新建煤油罐区,罐的数量及容积均不增加,并配套建设煤油泵房;并将油加工中心内原有滤油机搬迁至新建油处理间。

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金属结构车间内,为满足消防要求,现将该危险废物贮存库拆除,同时为满足特变电工沈 (略) 日常管理需要,将目前生产所需的危险化学品及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统一存放管理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新建1座危险化学品库房及1座危险废物贮存库。

本项目投资2701.*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现有工作制度,年工作时长300天,两班制,每班8小时。

(略) (略) 提供;本项目无用水、无废水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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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危险废物贮存库非*烷总烃、真空过滤机非*烷总烃及煤油罐区大小呼吸非*烷总烃。

危险废物贮存库内为2个独立房间,各房间之间无空气流通,各房间设置排风口,由风机对各房间废气进行微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现有项目变压器油采用真空过滤机进行过滤后使用,过滤过程中会有少量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挥发,油处理系统在全密闭的真空系统内完成,其中滤油机加热过滤除杂和除水过程会有极少部分的含油气体随着真空系统被抽出,油液加热为电加热,抽出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本项目煤油罐区产生的油罐大小呼吸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危废储存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表征,目前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从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相关要求,本项目建成后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为15m,因各排气筒200m范围内厂房高度不同,最高高度为33m。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不能满足“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的建筑 5m 以上”的要求,故排放速率按标准值 50%执行。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2.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真空滤油机、屏蔽泵、废油泵等设备。

根据“报告表”,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隔声、车间封闭等一系列措施后,项目厂界北侧、东侧、西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环境敏感点四台子小区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3.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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