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关于2024年9月5日受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的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关于2024年9月5日受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的公示
2024年9月5日受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旗县区分局办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包环办发[2020]132号)要求,经审核,我局拟受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本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472-*
传真:0472-*
通讯地址: (略) 九原区沙河镇建新街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内蒙古伟 (略) 年产*m保温管 | (略) 九原工业园区内蒙古伟 (略) 厂区内 | 内蒙古伟 (略) | 内蒙古祥砳 (略) |
2 | 内蒙古鑫昌九源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略) 九原区灰渣场北侧地块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祥砳 (略) |
3 | 正望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等静压石墨机械加工项目 | 包头九原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内新型化工及高分子材料产业区版块 | 正望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 中冶 (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1-伟之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修改版pgh)8.30.doc
内蒙古鑫昌九源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会后修改)(2)(2)(1)(2).doc
正望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等静压石墨新材料机加工项目.rar
2024年9月5日受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旗县区分局办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包环办发[2020]132号)要求,经审核,我局拟受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本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472-*
传真:0472-*
通讯地址: (略) 九原区沙河镇建新街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内蒙古伟 (略) 年产*m保温管 | (略) 九原工业园区内蒙古伟 (略) 厂区内 | 内蒙古伟 (略) | 内蒙古祥砳 (略) |
2 | 内蒙古鑫昌九源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略) 九原区灰渣场北侧地块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祥砳 (略) |
3 | 正望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等静压石墨机械加工项目 | 包头九原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内新型化工及高分子材料产业区版块 | 正望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 中冶 (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1-伟之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修改版pgh)8.30.doc
内蒙古鑫昌九源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会后修改)(2)(2)(1)(2).doc
正望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等静压石墨新材料机加工项目.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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