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高平市陈区镇安河村豆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高平市陈区镇安河村豆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陈区镇安河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大厅3楼(综合受理48号窗口) 邮编:* |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 陈区镇安河村豆制品加工项目 | (略) 陈区镇安河村 | (略) 陈区镇安河村经济合作社 | 晋城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陈区镇安河村西北70米处,利用厂区现有闲置厂房新建豆制品加工项目,不涉及新增占地。项目占地面积为1966.86㎡,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生产规模为年产豆腐1425吨,豆皮75吨。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标准化生产车间,内设1条豆腐生产线,1条豆皮生产线,新建冷库、消毒间、办公室、餐厅等配套附属工程,1台0.5t/h燃气蒸汽锅炉,及配套的环保工程。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规定,重度污染或者大风天气停止各类作业,同时加强施 (略) 移动机械的管控措施。运营期新建1座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10m3/d,运营期产生的恶臭气体同全封闭豆渣储存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至1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蒸汽锅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8米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燃用天然气,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用水管理,节约用水,减少废水产生量,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厂区按照分区防渗措施方案,对污水处理设施各水池及豆渣储存区进行重点防渗,其他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将洗豆、泡豆、设备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收集至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后作为周边蔬菜大棚灌溉水综合利用;高浓度渣浆水外售。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优先综合利用,不可利用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运营期产生的豆渣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物滤废滤料及废等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使用低噪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场地布局和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运营期选用低产噪环保设备,设备采取设独立底座、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布置安装在车间内,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 (略) 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高环字〔2024〕91号批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颗粒物:0.005t/a、二氧化硫0.037t/a、氮氧化物0.053t/a。 (六)其他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实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陈区镇安河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大厅3楼(综合受理48号窗口) 邮编:* |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 陈区镇安河村豆制品加工项目 | (略) 陈区镇安河村 | (略) 陈区镇安河村经济合作社 | 晋城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陈区镇安河村西北70米处,利用厂区现有闲置厂房新建豆制品加工项目,不涉及新增占地。项目占地面积为1966.86㎡,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生产规模为年产豆腐1425吨,豆皮75吨。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标准化生产车间,内设1条豆腐生产线,1条豆皮生产线,新建冷库、消毒间、办公室、餐厅等配套附属工程,1台0.5t/h燃气蒸汽锅炉,及配套的环保工程。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规定,重度污染或者大风天气停止各类作业,同时加强施 (略) 移动机械的管控措施。运营期新建1座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10m3/d,运营期产生的恶臭气体同全封闭豆渣储存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至1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蒸汽锅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8米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燃用天然气,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用水管理,节约用水,减少废水产生量,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厂区按照分区防渗措施方案,对污水处理设施各水池及豆渣储存区进行重点防渗,其他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将洗豆、泡豆、设备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收集至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后作为周边蔬菜大棚灌溉水综合利用;高浓度渣浆水外售。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优先综合利用,不可利用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运营期产生的豆渣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物滤废滤料及废等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使用低噪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场地布局和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运营期选用低产噪环保设备,设备采取设独立底座、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布置安装在车间内,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 (略) 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高环字〔2024〕91号批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颗粒物:0.005t/a、二氧化硫0.037t/a、氮氧化物0.053t/a。 (六)其他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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