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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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在弋阳县 (略) (略) 公示,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 (略) 弋阳生态环境局(弋阳县方志 (略) 7号)

???联系电话:0793-*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时间 ?批复文号
?1 弋阳县龟峰景区人文景点提升工程 ?2024-08-04 弋环评字(2024)15号
?2 弋阳县 (略) 年产*套日用品建设项目 ?2024-08-09 弋环评字(2024)16号
?3 (略) 舒家德弋阳年产*套成品鞋项目 ?2024-08-13 弋环评字(2024)17号
?4 江西华 (略) 年产*件汽车减震器生产线项目 ?2024-08-19 弋环评字(2024)18号
?5 (略) 年产1000吨铜制品项目 ?2024-08-20 弋环评字(2024)19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在弋阳县 (略) (略) 公示,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 (略) 弋阳生态环境局(弋阳县方志 (略) 7号)

???联系电话:0793-*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时间 ?批复文号
?1 弋阳县龟峰景区人文景点提升工程 ?2024-08-04 弋环评字(2024)15号
?2 弋阳县 (略) 年产*套日用品建设项目 ?2024-08-09 弋环评字(2024)16号
?3 (略) 舒家德弋阳年产*套成品鞋项目 ?2024-08-13 弋环评字(2024)17号
?4 江西华 (略) 年产*件汽车减震器生产线项目 ?2024-08-19 弋环评字(2024)18号
?5 (略) 年产1000吨铜制品项目 ?2024-08-20 弋环评字(202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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