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公示
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公示
(略) (后称“昆仑化工”)原址地 (略) 渝北区洛碛镇青木村,占地面积*平方米。2005年以前,地块为青木村农用地;2005年后 (略) 在地块内从事生产活动,行业代码为C2710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主要生产*醇钠、乌诺托品、对硝基苯*酮、铁氰化钾、对氨基苯*酰谷酸和5-氯噻吩-2-*酸,另外推测有生产喜树碱等产品,2020年搬离。目前,地块内设备已全部拆除,构建筑物基本保存完好,场地闲置。规划资料表明:评估地块目前规划为公园绿地、 (略) 用地及农林用地。由于公园绿地区域无法明确是否规划为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本次调查分别按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
2021年, (略) 渝北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后称“区土储中心”)委托重庆 (略) (后称“子匀环保”)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表明,昆仑化工地块部分土壤样品中砷、*苯、氯仿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部分土壤样品中的锰含量超过推导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遗留废水中总氰化物、苯胺类、苯、*苯、氯仿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标。初步调查结论明确该地块土壤污染存在风险,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2022年6月,为明确地块土壤污染物空间分布以及土壤风险水平,区土储中心委托重庆 (略) 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详细调查阶段,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初步调查结果,实施了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共布设了126个土壤监测点位,1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采集送检土壤样品404个,地下水样品21个。土壤监测因子包括*表1中所有项目,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钴、氰化物、石油烃(C10-C40)、以及pH、锰、*醛;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砷、镉、镍、六价铬、钴、锰、氰化物、二氯*烷、*醛、*苯、三氯*烷、石油烃、硝基苯、苯胺、氨氮、苯、*苯、苯并[a]芘、硫酸盐、氯化物。
详细调查阶段土壤监测结果表明:评估地块中部分土壤样品中氯仿的含量超过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醛的含量超过了本项目推导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锰的含量超过了本项目推导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昆仑化工地块地下水中氨氮、氰化物、硫酸盐、氯化物、*醛、锰、氯仿、苯、*苯、硝基苯、苯胺、石油烃C10-C40的浓度超过了本项目的评价标准。
(略) 调查期间有两个超标点位(A13,A26)位于桶装库房区域,这两个点位采样日期为2021年4月12日。2021年6月, (略) 将桶装库房区域进行了复绿处理并将填渣进行了清理处置,填渣交由重庆中明 (略) 处置(经分析,A13和A26点位超标土壤已被业主清理处置,并回填了种植土。详细调查阶段我单位也在桶装库房及周边布设点位,监测结果表明砷、锰均未超标。 (略) 初步调查阶段的A13和A26号点位的超标数据后续模拟期间不引用)。
整合两阶段的检测数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要求开展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评估结果表明,按照第一类用地作为用地目标,土壤受到了*苯、锰、氯仿、*醛的污染,其风险超过人体健康可接受水平。各污染物最大超标倍数、浓度范围为:*苯(30.3倍,1.2μg/kg~225mg/kg)、锰(1.2倍,225 mg/kg ~7010mg/kg)、氯仿(455.7倍,1.1μg/kg~ 137mg/kg)、*醛(10.3倍,0.02 mg/kg ~180 mg/kg)。地下水受到氨氮、氰化物、硫酸盐、氯化物、*醛、锰、氯仿、苯、*苯、硝基苯、苯胺、石油烃C10-C40的污染,其中*苯和氯仿的风险超过人体可接受水平。以第二类用地作为用地目标,土壤受到了*苯、氯仿、*醛的污染,其风险超过人体健康可接受水平。各污染物最大超标倍数、浓度范围为:*苯(7.04倍,1.2μg/kg~225mg/kg)、氯仿(151.2倍,1.1μg/kg~ 137mg/kg)、*醛(3.9倍,0.02 mg/kg ~180 mg/kg)。地下水受到氨氮、氰化物、硫酸盐、氯化物、*醛、锰、氯仿、苯、*苯、硝基苯、苯胺、石油烃C10-C40的污染,其中氯仿的风险超过人体可接受水平。
综合考虑环境健康风险及当地经济技术发展情况,确定本项目污染因子修复目标。按照第一类用地作为用地目标本地块土壤修复目标值为:*苯(7.2mg/kg)、氯仿(0.3mg/kg)、锰(3187 mg/kg)、*醛(16mg/kg)。地下水修复目标值为:*苯(0.6mg/L)、氯仿(0.3 mg/L)。按照第二类用地作为用地目标本地块土壤修复目标值为:*苯(28mg/kg)、氯仿(0.9mg/kg)、*醛(38mg/kg)。地下水修复目标值为:氯仿(0.3mg/L)。
根据本项目所确定的修复目标值,结合污染空间分布,划定污染区域。按照第一类用地作为用地目标,估算出本项目污染土壤总面积约9340~9946平方米,污染土壤和岩石方量约*.94~*.3立方米(其中采用方式一划定污染土壤*.06立方米,污染基岩*.88立方米;采用方式二划定污染土壤*.2立方米,污染基岩*立方米)。按照第二类用地作为用地目标,估算出本项目污染土壤总面积约6907~8243平方米,污染土壤和岩石方量约*.3~*.7立方米(其中采用方式一划定污染土壤*.9立方米;污染基岩*.5立方米;其中采用方式二划定污染土壤*.9立方米;污染基岩*.7立方米)。地下水污染区域主要分布于砂岩条带中,整个地块范围均为污染区域,且污染物已扩散至地块外围。
按照《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和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 (略)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污染地块修复、处理过程中,采用填埋、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砖、瓦、筑路材料等其他建筑材料四种方式处置或利用的污染土壤属于固体废物。若本地块后续治理修复阶段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置,则不需要开展危废鉴别工作;若通过焚烧、填埋、烧结制陶粒等方式进行处置,则需要按照国家鉴别规范及现有的鉴别程序对部分区域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需鉴别的区域共四个,面积约2501平方米,方量约*立方米(包含基岩*立方米,土壤8309立方米),均为氯仿污染。
按照《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程度分级评价技术指南》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程度分级工作,评估地块污染程度评价总分为41.5~43.5分,属于中度污染地块。
(略) (后称“昆仑化工”)原址地 (略) 渝北区洛碛镇青木村,占地面积*平方米。2005年以前,地块为青木村农用地;2005年后 (略) 在地块内从事生产活动,行业代码为C2710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主要生产*醇钠、乌诺托品、对硝基苯*酮、铁氰化钾、对氨基苯*酰谷酸和5-氯噻吩-2-*酸,另外推测有生产喜树碱等产品,2020年搬离。目前,地块内设备已全部拆除,构建筑物基本保存完好,场地闲置。规划资料表明:评估地块目前规划为公园绿地、 (略) 用地及农林用地。由于公园绿地区域无法明确是否规划为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本次调查分别按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
2021年, (略) 渝北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后称“区土储中心”)委托重庆 (略) (后称“子匀环保”)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表明,昆仑化工地块部分土壤样品中砷、*苯、氯仿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部分土壤样品中的锰含量超过推导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遗留废水中总氰化物、苯胺类、苯、*苯、氯仿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标。初步调查结论明确该地块土壤污染存在风险,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2022年6月,为明确地块土壤污染物空间分布以及土壤风险水平,区土储中心委托重庆 (略) 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详细调查阶段,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初步调查结果,实施了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共布设了126个土壤监测点位,1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采集送检土壤样品404个,地下水样品21个。土壤监测因子包括*表1中所有项目,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钴、氰化物、石油烃(C10-C40)、以及pH、锰、*醛;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砷、镉、镍、六价铬、钴、锰、氰化物、二氯*烷、*醛、*苯、三氯*烷、石油烃、硝基苯、苯胺、氨氮、苯、*苯、苯并[a]芘、硫酸盐、氯化物。
详细调查阶段土壤监测结果表明:评估地块中部分土壤样品中氯仿的含量超过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醛的含量超过了本项目推导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锰的含量超过了本项目推导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昆仑化工地块地下水中氨氮、氰化物、硫酸盐、氯化物、*醛、锰、氯仿、苯、*苯、硝基苯、苯胺、石油烃C10-C40的浓度超过了本项目的评价标准。
(略) 调查期间有两个超标点位(A13,A26)位于桶装库房区域,这两个点位采样日期为2021年4月12日。2021年6月, (略) 将桶装库房区域进行了复绿处理并将填渣进行了清理处置,填渣交由重庆中明 (略) 处置(经分析,A13和A26点位超标土壤已被业主清理处置,并回填了种植土。详细调查阶段我单位也在桶装库房及周边布设点位,监测结果表明砷、锰均未超标。 (略) 初步调查阶段的A13和A26号点位的超标数据后续模拟期间不引用)。
整合两阶段的检测数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要求开展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评估结果表明,按照第一类用地作为用地目标,土壤受到了*苯、锰、氯仿、*醛的污染,其风险超过人体健康可接受水平。各污染物最大超标倍数、浓度范围为:*苯(30.3倍,1.2μg/kg~225mg/kg)、锰(1.2倍,225 mg/kg ~7010mg/kg)、氯仿(455.7倍,1.1μg/kg~ 137mg/kg)、*醛(10.3倍,0.02 mg/kg ~180 mg/kg)。地下水受到氨氮、氰化物、硫酸盐、氯化物、*醛、锰、氯仿、苯、*苯、硝基苯、苯胺、石油烃C10-C40的污染,其中*苯和氯仿的风险超过人体可接受水平。以第二类用地作为用地目标,土壤受到了*苯、氯仿、*醛的污染,其风险超过人体健康可接受水平。各污染物最大超标倍数、浓度范围为:*苯(7.04倍,1.2μg/kg~225mg/kg)、氯仿(151.2倍,1.1μg/kg~ 137mg/kg)、*醛(3.9倍,0.02 mg/kg ~180 mg/kg)。地下水受到氨氮、氰化物、硫酸盐、氯化物、*醛、锰、氯仿、苯、*苯、硝基苯、苯胺、石油烃C10-C40的污染,其中氯仿的风险超过人体可接受水平。
综合考虑环境健康风险及当地经济技术发展情况,确定本项目污染因子修复目标。按照第一类用地作为用地目标本地块土壤修复目标值为:*苯(7.2mg/kg)、氯仿(0.3mg/kg)、锰(3187 mg/kg)、*醛(16mg/kg)。地下水修复目标值为:*苯(0.6mg/L)、氯仿(0.3 mg/L)。按照第二类用地作为用地目标本地块土壤修复目标值为:*苯(28mg/kg)、氯仿(0.9mg/kg)、*醛(38mg/kg)。地下水修复目标值为:氯仿(0.3mg/L)。
根据本项目所确定的修复目标值,结合污染空间分布,划定污染区域。按照第一类用地作为用地目标,估算出本项目污染土壤总面积约9340~9946平方米,污染土壤和岩石方量约*.94~*.3立方米(其中采用方式一划定污染土壤*.06立方米,污染基岩*.88立方米;采用方式二划定污染土壤*.2立方米,污染基岩*立方米)。按照第二类用地作为用地目标,估算出本项目污染土壤总面积约6907~8243平方米,污染土壤和岩石方量约*.3~*.7立方米(其中采用方式一划定污染土壤*.9立方米;污染基岩*.5立方米;其中采用方式二划定污染土壤*.9立方米;污染基岩*.7立方米)。地下水污染区域主要分布于砂岩条带中,整个地块范围均为污染区域,且污染物已扩散至地块外围。
按照《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和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 (略)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污染地块修复、处理过程中,采用填埋、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砖、瓦、筑路材料等其他建筑材料四种方式处置或利用的污染土壤属于固体废物。若本地块后续治理修复阶段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置,则不需要开展危废鉴别工作;若通过焚烧、填埋、烧结制陶粒等方式进行处置,则需要按照国家鉴别规范及现有的鉴别程序对部分区域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需鉴别的区域共四个,面积约2501平方米,方量约*立方米(包含基岩*立方米,土壤8309立方米),均为氯仿污染。
按照《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程度分级评价技术指南》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程度分级工作,评估地块污染程度评价总分为41.5~43.5分,属于中度污染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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