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进广东金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工业硅再生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广进广东金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工业硅再生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广进(广东)金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工业硅(再生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进(广东)金 (略) 年加工*吨工业硅(再生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 (略) 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1-*
传 真:07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加工*吨工业硅(再生硅)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进(广东)金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翁源县官渡镇官广工业区(翁源县 (略) 内)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翁源县官渡镇官广工业区(翁源县 (略) 内),租用翁源县 (略) 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52′56.639″,N24°15′37.047″),拟投资*元建设年加工*吨工业硅(再生硅)建设项目,其中环保投资*元,该项目于2024年5 (略) 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韶环翁审[2024]16号),并于2024年5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项目出于安全考虑,烘干工序的废气处理设施由布袋除尘器更改为喷淋除尘工艺,此外,生产工艺局部变动,烘干炉使用的燃料由电能更换为生物质颗粒燃料。根据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判定,该建设项目发生了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评。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一班8小时,每天2班,年工作时间300日,全年共计4800小时,员工均在厂区内食宿。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1-*-04-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经生化处理后作为循环水和冷却水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翁源县官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排至翁源县官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翁源县官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最终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两者较严者。 2、项目运营期烘干工序产生的的烘干和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三级水喷淋处理达标后分别经DA001、DA003排气筒排放。匀料和造粒废气、熔炼和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DA002和DA004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砖混墙体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要求。 |
2024年9月5日
广进(广东)金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工业硅(再生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进(广东)金 (略) 年加工*吨工业硅(再生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 (略) 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1-*
传 真:07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加工*吨工业硅(再生硅)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进(广东)金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翁源县官渡镇官广工业区(翁源县 (略) 内)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翁源县官渡镇官广工业区(翁源县 (略) 内),租用翁源县 (略) 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52′56.639″,N24°15′37.047″),拟投资*元建设年加工*吨工业硅(再生硅)建设项目,其中环保投资*元,该项目于2024年5 (略) 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韶环翁审[2024]16号),并于2024年5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项目出于安全考虑,烘干工序的废气处理设施由布袋除尘器更改为喷淋除尘工艺,此外,生产工艺局部变动,烘干炉使用的燃料由电能更换为生物质颗粒燃料。根据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判定,该建设项目发生了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评。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一班8小时,每天2班,年工作时间300日,全年共计4800小时,员工均在厂区内食宿。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1-*-04-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经生化处理后作为循环水和冷却水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翁源县官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排至翁源县官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翁源县官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最终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两者较严者。 2、项目运营期烘干工序产生的的烘干和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三级水喷淋处理达标后分别经DA001、DA003排气筒排放。匀料和造粒废气、熔炼和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DA002和DA004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砖混墙体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要求。 |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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