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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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8-28 21:32  

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 (略) 尖山区时代新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联系电话:0469-* ?传 真:0469-* ??邮 编:*??邮箱:*@*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

1

(略) 废旧轮胎环保综合处理再利用

项目

(略) 四方台区

黑龙江新 (略)

黑龙江中科 (略)

该项目位于黑龙 (略) 四方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内,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m2,厂区总建筑面积4895m2。该项目新建4套胶粉生产线,生产工艺不涉及热裂解等过程,采用常温物理法回收胶粉和钢丝,生产规模为67t/d,年处理废旧轮胎*t。该项目新建一处10m2全封闭的一般固废贮存点和一处10m2全封闭的危废贮存点。项目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渣土运输车辆应全部采用“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的新型环保渣土车,土方及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略) 及时清扫、定期洒水等,施工期厂界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该项目焦粉生产线密闭,运营期废旧轮胎在破碎、筛选等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UV光解处理,净化处理达标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臭气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喷洒用水及施工用水,不外排。该项目营运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排入四方台区四 (略) 污水处理厂。该项目在厂区设置1座35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雨季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加强现场管理,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该项目运营期应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值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料应分类处置,钢筋等可回收部分送交废旧物资回收站处理,含碎砖、碎石等集中堆放、用 (略) 施工地基填料,其余不能回收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该项目运营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除尘布袋收集的胶粉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由厂家更换回收。UV灯管、废含油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该项目固体废物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责任编辑: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8-28 21:32  

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 (略) 尖山区时代新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联系电话:0469-* ?传 真:0469-* ??邮 编:*??邮箱:*@*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

1

(略) 废旧轮胎环保综合处理再利用

项目

(略) 四方台区

黑龙江新 (略)

黑龙江中科 (略)

该项目位于黑龙 (略) 四方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内,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m2,厂区总建筑面积4895m2。该项目新建4套胶粉生产线,生产工艺不涉及热裂解等过程,采用常温物理法回收胶粉和钢丝,生产规模为67t/d,年处理废旧轮胎*t。该项目新建一处10m2全封闭的一般固废贮存点和一处10m2全封闭的危废贮存点。项目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渣土运输车辆应全部采用“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的新型环保渣土车,土方及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略) 及时清扫、定期洒水等,施工期厂界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该项目焦粉生产线密闭,运营期废旧轮胎在破碎、筛选等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UV光解处理,净化处理达标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臭气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喷洒用水及施工用水,不外排。该项目营运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排入四方台区四 (略) 污水处理厂。该项目在厂区设置1座35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雨季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加强现场管理,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该项目运营期应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值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料应分类处置,钢筋等可回收部分送交废旧物资回收站处理,含碎砖、碎石等集中堆放、用 (略) 施工地基填料,其余不能回收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该项目运营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除尘布袋收集的胶粉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由厂家更换回收。UV灯管、废含油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该项目固体废物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责任编辑: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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