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区块煤层气开发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区块煤层气开发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7月15日,新疆科林思 (略) 委托乌鲁木齐恒达 (略) 承担“新疆科林思 (略) 阜康区块煤层气开发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编制单位已完成《新疆科林思 (略) 阜康区块煤层气开发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http://**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科林思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宝心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回族 (略) 阜新街 (略) 8号金福酒店北配楼5楼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乌鲁木齐恒达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疆科林思 (略)
2024年9月5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7月15日,新疆科林思 (略) 委托乌鲁木齐恒达 (略) 承担“新疆科林思 (略) 阜康区块煤层气开发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编制单位已完成《新疆科林思 (略) 阜康区块煤层气开发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http://**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科林思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宝心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回族 (略) 阜新街 (略) 8号金福酒店北配楼5楼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乌鲁木齐恒达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疆科林思 (略)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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