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众兴粮食收购有限公司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汪清县众兴粮食收购有限公司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汪清县 (略) 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0433-*
传 真:0433-*
通讯地址:汪清县滨河北街435号(县政府11楼管理科)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汪清县 (略) 粮食烘干项目 | 汪清县东光镇东光村 | 汪清县 (略) | 吉林省澎辉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汪清县东光镇东光村,项目厂区占地面积6030m2,建筑面积为1330m2。主要建设库房、粮囤、烘干塔和热风炉房等。拆除原有的燃煤热风炉,配套安装1台6t/h生物质热风炉。该项目在原玉米烘干塔项目基础上进行提质增效,属于改扩建项目,将原项目的玉米烘干能力由*吨/年提升至*吨/年,并配备相应生产设备。 | 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堆肥,不外排。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烟囱排放,烟气中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和表4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降低卸粮过程的装卸高度,采取定期清扫和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玉米筛分、输送和提升过程采取密闭措施;烘干塔排潮口设置防尘 (略) ,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表2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择低噪设备,通过加装消音器、隔声减震装置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和行车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防尘罩收集粉尘和碎粮杂质集中收集并暂存,定期外售;热风炉炉灰(含除尘灰)收集后密闭暂存,作为农田肥料定期外运;废旧、破损布袋由厂家统一收集处理处置。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境影响报告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汪清县 (略) 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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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汪清县 (略) 粮食烘干项目 | 汪清县东光镇东光村 | 汪清县 (略) | 吉林省澎辉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汪清县东光镇东光村,项目厂区占地面积6030m2,建筑面积为1330m2。主要建设库房、粮囤、烘干塔和热风炉房等。拆除原有的燃煤热风炉,配套安装1台6t/h生物质热风炉。该项目在原玉米烘干塔项目基础上进行提质增效,属于改扩建项目,将原项目的玉米烘干能力由*吨/年提升至*吨/年,并配备相应生产设备。 | 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堆肥,不外排。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烟囱排放,烟气中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和表4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降低卸粮过程的装卸高度,采取定期清扫和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玉米筛分、输送和提升过程采取密闭措施;烘干塔排潮口设置防尘 (略) ,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表2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择低噪设备,通过加装消音器、隔声减震装置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和行车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防尘罩收集粉尘和碎粮杂质集中收集并暂存,定期外售;热风炉炉灰(含除尘灰)收集后密闭暂存,作为农田肥料定期外运;废旧、破损布袋由厂家统一收集处理处置。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境影响报告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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