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2023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关于乐清市2023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乐政发〔2020〕34号)和《关于印发〈 (略) 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乐亩均领〔2024〕1号)精神,市亩均办组织企业开展填报核对,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经大数据系统程序化计分,产生了2023年度3.*家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2024年9月6日至9月12日。
二、对公示结果有意见和异议的,请在 (略) “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经信局)反映。举报电话:*、*、*(派驻经信局纪检监察组)。
三、 (略) (略) 站公示的3.*家工业企业亩均评价结果,企业也可直接登录乐清经信大数据系统-“亩均论英雄”(http://**_mh/)查询亩均评价数据和结果;公示发文后,从2024年10月 (略) 政府文件精神实施各项差别化政策,具体名单不另行公示。
附件:1. (略) 2023年度规模以上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名单 (略) 2023年度规模以上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名单.pdf
2. (略) 2023年度规模以下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名单 (略) 2023年度规模以下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名单.pdf
(略) “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乐政发〔2020〕34号)和《关于印发〈 (略) 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乐亩均领〔2024〕1号)精神,市亩均办组织企业开展填报核对,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经大数据系统程序化计分,产生了2023年度3.*家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2024年9月6日至9月12日。
二、对公示结果有意见和异议的,请在 (略) “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经信局)反映。举报电话:*、*、*(派驻经信局纪检监察组)。
三、 (略) (略) 站公示的3.*家工业企业亩均评价结果,企业也可直接登录乐清经信大数据系统-“亩均论英雄”(http://**_mh/)查询亩均评价数据和结果;公示发文后,从2024年10月 (略) 政府文件精神实施各项差别化政策,具体名单不另行公示。
附件:1. (略) 2023年度规模以上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名单 (略) 2023年度规模以上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名单.pdf
2. (略) 2023年度规模以下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名单 (略) 2023年度规模以下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名单.pdf
(略) “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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