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乌拉特后旗44万千瓦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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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乌拉特后旗44万千瓦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6日,我局拟 (略) 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乌拉特后旗*千瓦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乌拉特后旗*千瓦光伏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后旗呼和温都尔镇

乌拉特后 (略)

内蒙古和合生态 (略)

拟建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后旗呼和温都尔镇。占地面积为*m2。风电场场址中心坐标为E106°40′52.979″,N40°53′35.883″。项目拟建设*千瓦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约为440MW;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板、箱逆变一体机以 (略) 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600.*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5%。

1.废气:

⑴施工现场对露天堆放的建筑材料加以苫盖;对开挖的土石方、表土及时回填或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对施工工作面及堆场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苫盖工作。

(2)物料运输车辆采用全封闭运输,明 (略) ,并严格控制行驶速度,防止车辆扰动起尘,定期 (略) 进行洒水降尘。

2.废水:

⑴施工期餐饮废水采用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一起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作厂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⑵运营期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直接排放于场内进行植物浇灌。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均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

4.固废:

(1)施工期建筑垃圾拉运到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脱水后同生活垃圾一起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废油脂统一收集于PVC桶(100kg)中进行暂存,定期委托专业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2)运营期产生的废太阳能电池板为一般固废,直接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不得外排。

(3)运营期产生的检修废油采用PVC桶收集后暂存于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变压器油由箱逆变一体机下设计的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

施工时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

进行,避免造成周围植被破坏和干扰动物的栖息环境;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且不得低于原植被数量及覆盖率。

6.环境风险:

施工期临时集水池、生产生活

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油水分离器和储油区域,运营期事故油池、 (略) 等采取防渗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工作,防止运营过程中因物料和污染物泄漏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2024年9月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6日,我局拟 (略) 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乌拉特后旗*千瓦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乌拉特后旗*千瓦光伏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后旗呼和温都尔镇

乌拉特后 (略)

内蒙古和合生态 (略)

拟建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后旗呼和温都尔镇。占地面积为*m2。风电场场址中心坐标为E106°40′52.979″,N40°53′35.883″。项目拟建设*千瓦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约为440MW;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板、箱逆变一体机以 (略) 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600.*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5%。

1.废气:

⑴施工现场对露天堆放的建筑材料加以苫盖;对开挖的土石方、表土及时回填或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对施工工作面及堆场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苫盖工作。

(2)物料运输车辆采用全封闭运输,明 (略) ,并严格控制行驶速度,防止车辆扰动起尘,定期 (略) 进行洒水降尘。

2.废水:

⑴施工期餐饮废水采用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一起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作厂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⑵运营期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直接排放于场内进行植物浇灌。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均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

4.固废:

(1)施工期建筑垃圾拉运到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脱水后同生活垃圾一起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废油脂统一收集于PVC桶(100kg)中进行暂存,定期委托专业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2)运营期产生的废太阳能电池板为一般固废,直接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不得外排。

(3)运营期产生的检修废油采用PVC桶收集后暂存于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变压器油由箱逆变一体机下设计的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

施工时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

进行,避免造成周围植被破坏和干扰动物的栖息环境;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且不得低于原植被数量及覆盖率。

6.环境风险:

施工期临时集水池、生产生活

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油水分离器和储油区域,运营期事故油池、 (略) 等采取防渗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工作,防止运营过程中因物料和污染物泄漏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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