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心县王团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同心县王团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同心县王团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同心县王团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立项的报告》(王政发〔2024〕44号,项目代码2406-*-11-05-*)收悉,根据《关于报送<同心县王团镇北村推动组织振兴建设美丽村庄试点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报告》(同党发〔2024〕5号)要求,经研究,现就同心县王团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由于王团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设施陈旧、服务内容单一、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为了加快王团镇综合性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安全保障,提升养老服务功能和水平,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心县王团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1.将原建筑一楼30间宿舍整合改造为老年医疗室、健身室、服务室、娱乐室、乡村陈列室、民俗非遗体验室、男女公共卫生间、银龄课堂及多功能室等;保留原有厨房和老年餐厅;对改造功能房间及楼梯间内部进行装饰装修。
2.改造外廊台阶;增加无障碍扶手;翻新钢制入户门。
3.将原有建筑二层1间宿舍改造为公共卫生间。
(二)室外场地改造工程
改造屋面防水及场 (略) 。
(三)附属设施工程
配套一、二楼公共卫生间洁具及必要设施。
三、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王团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6月—11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99.*元,其中:工程费用182.*元,其他费用12.*元,预备费5.*元。资金来源:除专项补助资金外,其余由乡村振兴帮扶资金解决。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尽快开工建设。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不得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王团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同心县王团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立项的报告》(王政发〔2024〕44号,项目代码2406-*-11-05-*)收悉,根据《关于报送<同心县王团镇北村推动组织振兴建设美丽村庄试点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报告》(同党发〔2024〕5号)要求,经研究,现就同心县王团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由于王团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设施陈旧、服务内容单一、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为了加快王团镇综合性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安全保障,提升养老服务功能和水平,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心县王团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1.将原建筑一楼30间宿舍整合改造为老年医疗室、健身室、服务室、娱乐室、乡村陈列室、民俗非遗体验室、男女公共卫生间、银龄课堂及多功能室等;保留原有厨房和老年餐厅;对改造功能房间及楼梯间内部进行装饰装修。
2.改造外廊台阶;增加无障碍扶手;翻新钢制入户门。
3.将原有建筑二层1间宿舍改造为公共卫生间。
(二)室外场地改造工程
改造屋面防水及场 (略) 。
(三)附属设施工程
配套一、二楼公共卫生间洁具及必要设施。
三、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王团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6月—11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99.*元,其中:工程费用182.*元,其他费用12.*元,预备费5.*元。资金来源:除专项补助资金外,其余由乡村振兴帮扶资金解决。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尽快开工建设。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不得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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