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综合便民服务大厅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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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综合便民服务大厅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内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的通知》要求,用途变更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正蓝旗综合便民服务大厅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正蓝旗综合便民服务大厅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正蓝旗分局

调查单位:内蒙古昀雅 (略)

调查内容:正蓝旗综合便民服务大厅扩建项目位于正蓝旗上都镇政务服务大厅南侧。东侧为荒地、南侧为G510、西侧为荒地、北侧为正蓝旗政务服务局,地块占地面积*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6°1′48.50″,北纬 42°15′49.57″。原为菜园村集体农用地(主要有林地、牧草地、 (略) 及未利用地),2022年7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正蓝旗综合便民服务大厅扩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22】634号),同意正蓝旗人民政府将上都镇菜园村集体农用地1.2257公顷(林地0.0011公顷、牧草地1.2096公顷, (略) 0.0150公顷)、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175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并转为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作为正蓝旗综合便民服务大厅扩建项目建设用地。现已建设停车场。该地块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土地性质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A1)。

公示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包布和

联系电话:*

,正蓝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内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的通知》要求,用途变更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正蓝旗综合便民服务大厅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正蓝旗综合便民服务大厅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正蓝旗分局

调查单位:内蒙古昀雅 (略)

调查内容:正蓝旗综合便民服务大厅扩建项目位于正蓝旗上都镇政务服务大厅南侧。东侧为荒地、南侧为G510、西侧为荒地、北侧为正蓝旗政务服务局,地块占地面积*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6°1′48.50″,北纬 42°15′49.57″。原为菜园村集体农用地(主要有林地、牧草地、 (略) 及未利用地),2022年7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正蓝旗综合便民服务大厅扩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22】634号),同意正蓝旗人民政府将上都镇菜园村集体农用地1.2257公顷(林地0.0011公顷、牧草地1.2096公顷, (略) 0.0150公顷)、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175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并转为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作为正蓝旗综合便民服务大厅扩建项目建设用地。现已建设停车场。该地块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土地性质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A1)。

公示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包布和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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