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创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换发许可证的批复
关于同意上海创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换发许可证的批复
上海创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你单位《换发<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已收悉。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 (略) 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略) 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略) 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要求,结合本区民办培训学校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你单位换发《办学许可证》。
特此批复。
附件:《单位办学内容一览表》
(略) 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
附件
单位办学内容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有效期 | 办学内容 |
1 | 上海创联职业 技能培训学校 | 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8日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电子商务师(四级) |
上海创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你单位《换发<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已收悉。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 (略) 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略) 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略) 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要求,结合本区民办培训学校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你单位换发《办学许可证》。
特此批复。
附件:《单位办学内容一览表》
(略) 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
附件
单位办学内容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有效期 | 办学内容 |
1 | 上海创联职业 技能培训学校 | 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8日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电子商务师(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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