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新型预焙阳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内蒙古霍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新型预焙阳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文件的要求,对内蒙 (略) 年产*吨新型预焙阳极项目相关信息予以公布,请广大公众踊跃参与,提出该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与建议,以便完善本工程开发建设,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内蒙 (略) 年产*吨新型预焙阳极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 (略)
建设地点:内蒙古 (略) 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B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新建预焙阳极生产系统,年产*吨新型预焙阳极,分两期建设,每期*吨。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 (略)
地 址: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霍林郭勒产业园内
邮 编:*
联系人:郭卫华
电 话:*
邮 箱:*@*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中环 (略)
联系人:矫亮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都国际C座商业115
四、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减缓措施
新建煅烧炉生产过程中产生烟尘、SO2、NOX等污染物。两期工程煅烧车间各设有4台80罐罐式煅烧炉,每期各设置1套烟气净化系统, 均采用SNCR 脱硝+余热锅炉+SCR 脱硝+降温系统+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湿电除尘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3 年修改单)要求。
新建焙烧炉生产过程中产生烟尘、SO2、NOX、沥青烟和氟化物等污染物。两期工程焙烧车间各设有1台72 室敞开式焙烧炉,每期各设置1 套烟气净化系统,均采用炉面干式还原脱硝+冷却塔降温+电捕+石灰石/ 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3 年修改单)要求。
生石油焦储运每期各设 6 套除尘系统;煅烧车间每期各设 4 套除尘 系统;生阳极车间每期各设 9 套除尘系统;焙烧车间每期各设 1 套除尘 系统;返回料处理车间一期设 4 套除尘系统,二期设1套除尘系统;一期沥青融化设 1 套除尘系统。上述除尘系统均采用布袋除尘器,污染物排放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3 年修改单)要求。一期沥青融化另设1套电捕+RTO系统处理产生的沥青烟和粉尘,污染物排放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3 年修改单)要求。
2.水污染减缓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 (略) 沙尔呼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煅烧、焙烧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脱硫废水经厂区自己的脱硫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区再生水系统回用;本项目生阳极直接冷却系统、煅烧炉间接冷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余热锅炉排污水、化学处理车间软水制备排污水等经厂区自建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区再生水系统回用。
3.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
本项目煅烧和焙烧烟气净化系统收集的粉尘以及各通风除尘系统 收集的粉尘均作为生产原料返回生产系统。煅烧和焙烧烟气净化系统脱 硫过程产生的副产物为石膏,可外售综合利用。焙烧炉烟气净化系统电 捕收集的焦油,煅烧和焙烧炉烟气净化系统干式还原脱硝产生的废催化剂,以及日常检修设备修理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工作人员产生的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指定的场所统一处理。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中的要求贮存各固体废物。
4.噪声污染减缓措施
拟建工程从声源的控制以及噪声传播途径等方面分别采取了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具体包括设计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按要求采取减震、消音、隔音措施,合理布局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后,能将项目生产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同时加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3 类标准,降噪措施可行。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合以上评价结论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选址可行、符合园区规划;在采取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改变区域内的环境功能;项目的实施将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公众参与调查显示公众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未出现反对意见。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拟建项目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对项目拟建地环境质量改善的建议;重点关心的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建设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
链接: http://**_kJU7SP7A03KU_lg?pwd=q3vr
提取码: q3vr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附件2):
链接: http://**_n2bhVTKXsK2ZfTo3bi3ZQ?pwd=28h1
提取码: 28h1
3、公示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
内蒙 (略)
2024年9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文件的要求,对内蒙 (略) 年产*吨新型预焙阳极项目相关信息予以公布,请广大公众踊跃参与,提出该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与建议,以便完善本工程开发建设,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内蒙 (略) 年产*吨新型预焙阳极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 (略)
建设地点:内蒙古 (略) 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B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新建预焙阳极生产系统,年产*吨新型预焙阳极,分两期建设,每期*吨。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 (略)
地 址: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霍林郭勒产业园内
邮 编:*
联系人:郭卫华
电 话:*
邮 箱:*@*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中环 (略)
联系人:矫亮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都国际C座商业115
四、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减缓措施
新建煅烧炉生产过程中产生烟尘、SO2、NOX等污染物。两期工程煅烧车间各设有4台80罐罐式煅烧炉,每期各设置1套烟气净化系统, 均采用SNCR 脱硝+余热锅炉+SCR 脱硝+降温系统+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湿电除尘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3 年修改单)要求。
新建焙烧炉生产过程中产生烟尘、SO2、NOX、沥青烟和氟化物等污染物。两期工程焙烧车间各设有1台72 室敞开式焙烧炉,每期各设置1 套烟气净化系统,均采用炉面干式还原脱硝+冷却塔降温+电捕+石灰石/ 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3 年修改单)要求。
生石油焦储运每期各设 6 套除尘系统;煅烧车间每期各设 4 套除尘 系统;生阳极车间每期各设 9 套除尘系统;焙烧车间每期各设 1 套除尘 系统;返回料处理车间一期设 4 套除尘系统,二期设1套除尘系统;一期沥青融化设 1 套除尘系统。上述除尘系统均采用布袋除尘器,污染物排放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3 年修改单)要求。一期沥青融化另设1套电捕+RTO系统处理产生的沥青烟和粉尘,污染物排放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3 年修改单)要求。
2.水污染减缓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 (略) 沙尔呼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煅烧、焙烧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脱硫废水经厂区自己的脱硫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区再生水系统回用;本项目生阳极直接冷却系统、煅烧炉间接冷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余热锅炉排污水、化学处理车间软水制备排污水等经厂区自建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区再生水系统回用。
3.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
本项目煅烧和焙烧烟气净化系统收集的粉尘以及各通风除尘系统 收集的粉尘均作为生产原料返回生产系统。煅烧和焙烧烟气净化系统脱 硫过程产生的副产物为石膏,可外售综合利用。焙烧炉烟气净化系统电 捕收集的焦油,煅烧和焙烧炉烟气净化系统干式还原脱硝产生的废催化剂,以及日常检修设备修理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工作人员产生的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指定的场所统一处理。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中的要求贮存各固体废物。
4.噪声污染减缓措施
拟建工程从声源的控制以及噪声传播途径等方面分别采取了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具体包括设计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按要求采取减震、消音、隔音措施,合理布局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后,能将项目生产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同时加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3 类标准,降噪措施可行。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合以上评价结论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选址可行、符合园区规划;在采取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改变区域内的环境功能;项目的实施将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公众参与调查显示公众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未出现反对意见。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拟建项目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对项目拟建地环境质量改善的建议;重点关心的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建设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
链接: http://**_kJU7SP7A03KU_lg?pwd=q3vr
提取码: q3vr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附件2):
链接: http://**_n2bhVTKXsK2ZfTo3bi3ZQ?pwd=28h1
提取码: 28h1
3、公示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
内蒙 (略)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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