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2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南安市罗东镇“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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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2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南安市罗东镇“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罗东镇“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罗东镇“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罗东镇埔心村、山坂村、蔡厝村

  三、建设单位: (略) 罗东镇人民政府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区域涉及6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实施治理,主要采用辅助再生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建设内容、施工方案、图斑范围、作业方式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施工期项目营地内设有环保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盥洗废水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

  6.2废气

  施工期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6.3噪声

  施工期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限值。

  6.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区内暂时贮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

  项目运营期,属生态环境恢复工程,不涉及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罗东镇“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罗东镇“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罗东镇埔心村、山坂村、蔡厝村

  三、建设单位: (略) 罗东镇人民政府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区域涉及6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实施治理,主要采用辅助再生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建设内容、施工方案、图斑范围、作业方式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施工期项目营地内设有环保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盥洗废水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

  6.2废气

  施工期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6.3噪声

  施工期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限值。

  6.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区内暂时贮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

  项目运营期,属生态环境恢复工程,不涉及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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