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2024年9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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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2024年9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工业有机固废气化与高温熔融无害化及资源化技改项目

斗门 (略) 1号

(略)

本项目在 (略) 厂区现有空地约1000平方米实施。对水煤浆配比进行优化,新增灰水蒸发结晶除盐装置等设备,建设完成后,形成新增有机废盐3.*吨/年、飞灰*吨/年、废树脂*吨/年,合计5.*吨/年危废处理能力,年产出副产工业硫磺1900吨。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 (略) 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 (略) 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采用分类收集、分 (略) ,原煤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简排放;高浓有机工艺废气、中浓度有机废气、危废罐区废气接入余热回收系统焚烧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低浓有机废气集气后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热力预处理废气经“空冷器+SCR反应器+风冷器+布袋除尘+脱硫”处理后部分作为燃料回用于供热系统,部分送余热回收系统焚烧处理由30m高排气筒排放;暂存库废气、污水站废气收集后接入现有“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简排放。

2、废水:企业废水管道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要求设计;变换冷凝废水直接回用于气化工段粗煤气洗涤;气化工段高盐废水经多效蒸发器蒸发脱盐预处理后得到灰水系统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洗车废水与灰水系统废水依托现有一套50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经“气浮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沉淀池+A池+SBR池+缓冲池+净化器+生化过滤器”处理达标后纳管,由绍兴水 (略) 集中处理。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阻抗复合消声器等措施隔声降噪。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 (略) 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部分回用至生产工段,其他危险废物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运送处理处置,待鉴别废物在鉴定之前按危险废物管理,贮存于自产危险废物仓库,根据鉴别结果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迪荡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 (略) 越城区迪荡街道惠利街20号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工业有机固废气化与高温熔融无害化及资源化技改项目

斗门 (略) 1号

(略)

本项目在 (略) 厂区现有空地约1000平方米实施。对水煤浆配比进行优化,新增灰水蒸发结晶除盐装置等设备,建设完成后,形成新增有机废盐3.*吨/年、飞灰*吨/年、废树脂*吨/年,合计5.*吨/年危废处理能力,年产出副产工业硫磺1900吨。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 (略) 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 (略) 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采用分类收集、分 (略) ,原煤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简排放;高浓有机工艺废气、中浓度有机废气、危废罐区废气接入余热回收系统焚烧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低浓有机废气集气后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热力预处理废气经“空冷器+SCR反应器+风冷器+布袋除尘+脱硫”处理后部分作为燃料回用于供热系统,部分送余热回收系统焚烧处理由30m高排气筒排放;暂存库废气、污水站废气收集后接入现有“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简排放。

2、废水:企业废水管道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要求设计;变换冷凝废水直接回用于气化工段粗煤气洗涤;气化工段高盐废水经多效蒸发器蒸发脱盐预处理后得到灰水系统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洗车废水与灰水系统废水依托现有一套50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经“气浮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沉淀池+A池+SBR池+缓冲池+净化器+生化过滤器”处理达标后纳管,由绍兴水 (略) 集中处理。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阻抗复合消声器等措施隔声降噪。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 (略) 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部分回用至生产工段,其他危险废物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运送处理处置,待鉴别废物在鉴定之前按危险废物管理,贮存于自产危险废物仓库,根据鉴别结果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迪荡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 (略) 越城区迪荡街道惠利街20号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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