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水务管理局关于对《贵阳市观山湖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观水水保字〔2024〕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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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水务管理局关于对《贵阳市观山湖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观水水保字〔2024〕06号

(略) 观山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 (略) (略) 内涝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已收悉,贵州筑诚 (略) 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略) (略) 内涝治理项 (略) 观山湖区境内,行政区划属于观山湖区管辖。项目在观山湖区境内集中3个片区布置,其中改 (略) 主要集中在贵阳北站西侧片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9′38.82″,北纬26°37′33.95″;新 (略) 主要位于西南商贸城片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4′58.26″,北纬26°36′19.02″;排除险调蓄设施位于观山湖公园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7′37.31″,北纬26°38′52.71″;项目 (略) (略) 沿线,交通便利,施工条件成熟。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行 (略) 管网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整 (略) 易积水点12处,打通排水主干线堵点断点新建排水管渠及附属设施22.63千米, (略) 排涝除险调储设施(储水量5.*立方米)、泵站5处(其 (略) 泵站和上寨新苑易涝点泵站为新建、雨水调蓄池3处泵 (略) 为设备改造),初期雨水调蓄过滤池安装智慧检测站11处,采购应急排水抢险车4台, (略) 1处。

项目由新建及改 (略) 区、易涝点治理区、排涝除险调蓄设施区3部分组成。经方案复核,项目占地面积11.07公顷,均为临时占地。项目建设共开挖土石方量20.*立方米(土方7.*立方米、石方13.*立方米、表土0.*立方米),回填土石方18.*立方米(土方5.*立方米、石方12.*立方米、表土0.*立方米),外弃土石方2.*立方米,外弃土石方运往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高端园A4地块项目综合利用。项目计划2024年5月动工,于2025年7月完工,总建设工期15个月。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建设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项目区属黔中低中山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位于西南岩溶区且属中部湿润亚热带喀斯特脆弱生态区。项目建设选址存在一定的制约性因素,因此,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通过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加大水土保持投资,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做好周边植被保护,加强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本项目建设可行。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

(四)基本同意水保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1.07公顷,均为临时占地。

(五)同意水土流失调查及预测内容和方法。工程建设征占地面积11.07公顷,其中扰动地表面积为6.09公顷,通过对项目施工期、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的预测,本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61.21吨,新增流失量40.30吨。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3%。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557.*元(主体已计列投资484.*元,方案新增投资73.*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8.*元,植物措施费465.*元,临时措施费35.*元,独立费用34.*元(含水土保持监测费8.*元),基本预备费3.*元,本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优化施工工艺,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与保护利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向观山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通过贵 (略) http://** cn:8081/)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等资料,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五)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

四、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贵州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第五条第三款,本项目属于“ (略) 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须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和向社会公开,并将验收和公开情况报我局备案(根据《中华人民中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及十四条、《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等相关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批复仅用于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项目建设涉及应由安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内容,生产建设项目法人须按照上述部门的工作要求分别完善相关手续。

观山湖区水务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观山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 (略) (略) 内涝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已收悉,贵州筑诚 (略) 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略) (略) 内涝治理项 (略) 观山湖区境内,行政区划属于观山湖区管辖。项目在观山湖区境内集中3个片区布置,其中改 (略) 主要集中在贵阳北站西侧片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9′38.82″,北纬26°37′33.95″;新 (略) 主要位于西南商贸城片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4′58.26″,北纬26°36′19.02″;排除险调蓄设施位于观山湖公园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7′37.31″,北纬26°38′52.71″;项目 (略) (略) 沿线,交通便利,施工条件成熟。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行 (略) 管网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整 (略) 易积水点12处,打通排水主干线堵点断点新建排水管渠及附属设施22.63千米, (略) 排涝除险调储设施(储水量5.*立方米)、泵站5处(其 (略) 泵站和上寨新苑易涝点泵站为新建、雨水调蓄池3处泵 (略) 为设备改造),初期雨水调蓄过滤池安装智慧检测站11处,采购应急排水抢险车4台, (略) 1处。

项目由新建及改 (略) 区、易涝点治理区、排涝除险调蓄设施区3部分组成。经方案复核,项目占地面积11.07公顷,均为临时占地。项目建设共开挖土石方量20.*立方米(土方7.*立方米、石方13.*立方米、表土0.*立方米),回填土石方18.*立方米(土方5.*立方米、石方12.*立方米、表土0.*立方米),外弃土石方2.*立方米,外弃土石方运往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高端园A4地块项目综合利用。项目计划2024年5月动工,于2025年7月完工,总建设工期15个月。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建设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项目区属黔中低中山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位于西南岩溶区且属中部湿润亚热带喀斯特脆弱生态区。项目建设选址存在一定的制约性因素,因此,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通过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加大水土保持投资,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做好周边植被保护,加强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本项目建设可行。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

(四)基本同意水保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1.07公顷,均为临时占地。

(五)同意水土流失调查及预测内容和方法。工程建设征占地面积11.07公顷,其中扰动地表面积为6.09公顷,通过对项目施工期、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的预测,本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61.21吨,新增流失量40.30吨。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3%。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557.*元(主体已计列投资484.*元,方案新增投资73.*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8.*元,植物措施费465.*元,临时措施费35.*元,独立费用34.*元(含水土保持监测费8.*元),基本预备费3.*元,本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优化施工工艺,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与保护利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向观山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通过贵 (略) http://** cn:8081/)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等资料,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五)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

四、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贵州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第五条第三款,本项目属于“ (略) 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须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和向社会公开,并将验收和公开情况报我局备案(根据《中华人民中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及十四条、《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等相关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批复仅用于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项目建设涉及应由安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内容,生产建设项目法人须按照上述部门的工作要求分别完善相关手续。

观山湖区水务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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